| 时间:2026-10-23 20:31 | 来源:区人社局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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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321370280K)
申请人陈旭诉你公司关于工伤保险争议一案。本委于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依法开庭审理。现因无法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拉萨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拉城劳人仲〔2026〕188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西藏腾飞建筑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陈旭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72963.09元。驳回申请人陈旭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1-6550440
附件:
陈旭仲裁裁决书
拉萨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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