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9-24 13:10 | 来源:区人社局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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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信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1MABPNNPA99):
申请人刘勇你公司关于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争议一案。本委2026年8月20日依法开庭审理。现因无法送达至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拉萨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拉城劳人仲[2026]88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刘勇的全部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双方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1-6550440
附件:
仲裁裁决书
拉萨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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