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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5-12-08 09:21   来源:城关区教育局安卫办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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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关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任务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民办托幼机构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决策,按照自治区党委十项维稳措施和“六个严防”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原则,切实增强担当意识、为民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心理、懈怠情绪,把防范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作为当前必须抓紧抓实抓细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扎实稳妥推进,切实做到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不会出现疏漏,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区各类学校持续和谐稳定。

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将制定本预案。学校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目标任务: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学校建筑物及设施的使用安全;学校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学校及周边突发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架构  

为加强我区学校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宗 堂   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卢  学 前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佳央桑珠   区教体局副局长

        多吉扎西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次    多   区教育局督导办负责人

       巴桑旺堆   区教育局政工办负责人

       强巴格桑   区教育局电教馆负责人

       亚     古   区教育局学前办负责人

       刘     维   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卓     嘎   区教育局安卫负责人

各中小学校长、中心主任、公办幼儿园园长、民办托幼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多吉扎西同志负责,综合组办公室设置在教体局安卫办6363276,联络员为卓嘎同志。各学校要相应成立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和组织开展本校维稳防控工作。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责任制、校园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

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3.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4.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三、事故类别及应急措施

(一)学校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提前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把伤害降到最低点。同时及时联系最近医院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二)建筑物事故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找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地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三)校园爆炸事故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2.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轮救伤病员,并立即找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地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3.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认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四、报告时限及内容

1.报告时限: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城关区教育局报告。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2)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3)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五、善后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3.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4.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各类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出处置行动的应急处突具体方案。

2.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情况,各类学校要认真研究处置措施,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扎实做好预防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力争做到依法果断,处置快、影响。

4.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各类学校要按照预案要求,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团结协作,互通情报信息,加强保密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黄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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