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21 19:35 | 来源:区文旅局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规范辖区文化、旅游、娱乐、演出、文物市场经营秩序,筑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守护意识形态安全、文物资源安全和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结合城关区文旅市场业态特点、文物保护监管短板及年度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为引领,立足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依法执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从严执法相结合,聚焦文娱市场乱象整治、旅游行业规范治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意识形态阵地管控、文物安全保护监管五大核心任务,深化文旅文保领域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和文物破坏行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压实属地文物监管责任,化解行业监管风险隐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文物资源安全,全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健康的城关文旅市场环境,助力辖区文旅产业和文物保护事业提质升级。
二、工作目标
1.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常态化整治无证经营、违规演出、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辖区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持续下降,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2.安全防线全面筑牢:实现娱乐场所、演出场所、文旅经营单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常态化排查整治消防、燃气、治安、噪音扰民、文物本体安全等隐患,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3.监管底线牢牢守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管控要求,严查违规演艺内容,违规传播等行为,常态化落实未成年人禁入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违规进入娱乐场所等问题。
4.文物保护监管到位:健全辖区文物常态化巡查、隐患排查、线索上报、属地管控工作机制,实现辖区各级文保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各类文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文物安全底线。
5.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强化普法宣传和合规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三、重点执法监管领域及任务
结合城关区文旅市场业态,聚焦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旅游市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监管六大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娱乐场所专项监管整治
聚焦辖区KTV、酒吧、歌舞娱乐、演出场所开展全周期常态化监管,严查高频违法违规行为。
1.资质合规检查:核查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和经营项目等行为,整治场所违规承包、转包经营乱象。
2.未成年人保护执法: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规定,采取日间巡查、夜间突击检查、节假日错峰检查相结合方式,严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未落实实名登记、警示标识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场所主体责任。
3.经营秩序整治:严查超时营业、噪音扰民、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杜绝场所内出现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乱象,规范场所经营流程。
4.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燃气使用、电气线路是否合规,应急预案、巡查记录、员工安全培训是否完善,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整改管理。
(二)营业性演出市场规范执法
紧盯辖区商场商演、livehouse演出、商业巡演、街头演艺等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强化全流程监管。
1.事前审批核查:严格核查演出活动审批手续,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内容、演出阵容、演出地点等违规行为。
2.演出内容监管:现场核查演出节目内容,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及违背公序良俗、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演出内容,杜绝非法演艺活动。
3.现场秩序管控:重点核查演出场所安全承载量、安保配置、应急保障措施,排查大型演出活动安全风险,严防拥挤踩踏、突发安全事故。
4.文艺团体监管:常态化核查辖区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资质,整治无资质承接演出业务、违规签约艺人、虚假宣传演出阵容等行为。
(三)旅游市场铁腕治理
聚焦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整治旅游行业乱象。
1.重点违法整治: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以购养游、强迫购物、变相强制消费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等问题。
2.投诉闭环处置:健全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高效受理、核查、办结群众投诉举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化解旅游消费纠纷。
(四)常态化安全生产执法督查
紧扣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
1.全覆盖排查:对所有文旅经营单位开展季度全覆盖检查、月度重点抽查、节假日专项督查,重点排查消防、燃气、用电、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
2.重点时段管控:聚焦春节、端午、七夕、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夜间经营高峰时段,加大执法频次,严查违规操作、隐患逾期未改、擅自关停安全设施等行为。
3.应急能力核查:检查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员工安全培训、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提升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五)文物保护专项监管整治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立足属地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文物巡查、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普法监管工作,全面筑牢辖区文物安全防线。
1.常态化文物巡查管控:对辖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实行月度常态化巡查、季度全面排查、汛期重点巡查制度,重点检查文物本体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坍塌、风化,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是否存在乱搭乱建、违规堆放、擅自开挖、私拉乱接线路等问题,建立文物巡查台账、隐患清单,实现问题闭环管理。
2.文物违法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擅自修缮、拆除、迁移文物,在文物保护区域内违法施工、破坏文物风貌、损毁文物标识碑牌、侵占文物保护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收集线索、固定证据,按程序上报上级文物执法部门,配合开展调查处置。
3.文物施工全程监管:紧盯辖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基建施工等项目,提前开展文物风险预判,对文物周边施工点位开展靠前监管、动态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杜绝施工破坏文物事件。
4.文物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排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安全、杂草堆积、枯枝落叶、易燃易爆物品堆放等隐患,督促属地和管护单位及时清理整改,严防火灾、坍塌等文物安全事故。
5.文物普法宣传引导:结合文物保护宣传月、节假日巡查、社区走访,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文物保护红线和禁止性行为,提升辖区群众、施工单位、经营主体文物保护法治意识。
四、主要工作举措
(一)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筑牢日常监管防线
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日常巡查机制,划分辖区监管网格,明确执法人员监管区域、监管职责、巡查频次。对重点娱乐场所、人员密集演出场所实行每周巡查,对一般经营单位实现每月巡查全覆盖,对辖区文保点位实行定期定点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实现文旅市场与文物监管无死角、执法常态化。
(二)实施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突出乱象
结合上级部署及辖区市场突出问题,精准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季度开展春节、元宵节假日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及节前文物安全大排查;二季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演出市场规范、文物安全隐患清零专项整治;三季度开展旅游市场乱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及汛期文物防灾避险专项巡查;四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清零、年终市场规范专项排查和年末文物安全全面核查,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集中破解行业监管难点、痛点问题。
(三)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高效回应群众诉求
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畅通12345政务热线、信访举报、现场投诉等诉求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核查、处置、反馈、回访全闭环工作流程。规范投诉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回应群众诉求,对查实的违法问题坚决立案查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文旅市场、文物损毁、违规施工破坏文物等突出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
(四)推行柔性执法普法,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落实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文旅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对首次、轻微、无危害后果的违规行为,以教育劝导、责令整改为主,杜绝过度执法、随意执法。常态化开展“执法+普法”入企、入社区服务,通过现场宣讲、座谈培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经营主体、施工单位、群众普及文旅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范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守法经营、自觉护文。
(五)强化联合执法协作,构建综合治理格局
主动对接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街道社区、住建、城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工作机制。针对噪音扰民、消防隐患、无证经营、涉黄涉赌、文物周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等交叉领域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执法,破解单一部门监管难题,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强上下级执法联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文物案件核查、跨区域执法协查、重大案件督办工作。
五、工作时序安排
1.第一季度(1-3月):完成年度执法工作部署,开展春节、元宵节假日文旅市场安全和秩序专项整治,完成辖区经营单位底数摸排,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开展首轮行业普法和节前文物安全排查工作。
2.第二季度(4-6月):聚焦未成年人保护、营业性演出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文物常态化巡查、在建项目文物风险排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案卷自查工作。
3.第三季度(7-9月):开展暑期文旅市场、旅游乱象专项治理,严查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强化夜间娱乐场所监管,做好汛期、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执法督查,重点开展文物防汛、防火、防坍塌专项巡查整治。
4.第四季度(10-12月):开展国庆假期专项执法保障,推进全年隐患清零行动,梳理案件办理、投诉处置、文物巡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年度执法工作总结、问题复盘,谋划下一年度执法工作。
城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次平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