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9 19:33 | 来源:城关区司法局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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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城府复终字〔2025〕2号
申请人:某公司
被申请人:城关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拉萨市城关区住建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同意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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