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6-24 19:01 |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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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税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关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指导全区各级财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城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城关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各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各部门的年度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严格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财政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区相关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地方债务计划,拟订和执行全区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国资委所有工作,对接上级国资委,监管城关区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国资委党工委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城关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预算、国库、行财、经建、农口,支付中心。
三、办公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38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9:30-13:00、15:30-18:30
冬季作息时间:9:30-13:00、15:30-18:00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方式:0891-6403431
六、领导信息
姓名:袁士强
职务:局长
主管工作:全面主持财政局、国资委工作
姓名:李双敏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财政局业务工作
姓名:徐银莹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财政局办公室行政工作、国资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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