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30 17:39 | 来源:城关区司法局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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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法治区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城关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关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1.违规执法: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上岗执法;不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实施执法;选择性执法,对同一类违法行为处理标准不一等。
2.趋利执法:以罚代管,只注重罚款而忽视违法行为整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部门利益挂钩;利用执法权谋取私利等。
3.乱收费:没有法定依据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等。
4.乱罚款:随意设定罚款项目;对轻微违法行为不适用首违不罚、从轻或减轻处罚规定,一律顶格罚款;以罚款代替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等。
5.乱检查:无计划、无正当理由随意开展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利用检查刁难市场主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6.乱查封:不符合法定条件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超范围、超期限查封扣押财物;查封扣押财物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灭失等。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发现的违规执法、趋利执法以及“四乱”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0891-6403462
投诉举报邮箱:cgqsfj6403201@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城关区人民政府林廓东路38号(城关区司法局)
四、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9:30—13:00 下午3:30—6:30
工作日(冬季)上午9:30—13:00 下午3:30—6:00
五、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事项,我们承诺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城关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贾江昊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