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水利部门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现将山区河道管理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河长责任人、日常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2024年城关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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