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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拉萨市促经济15条措施来了!

时间:2026-06-04 16:13   来源:拉萨城关发布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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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开展粮食作物托管服务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和“秋收”单环节进行补贴。其中,“耕、种、防、收”四个环节亩均补贴不超过100元(含100元),“秋收”单环节亩均补贴金额不超过40元。

2.对一次性向企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出售自产青稞达200斤(含200斤)以上的种植主体,每斤给予补贴0.3元。

3.对收购牛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涉农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每吨补贴2000元。

4.对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及实现草畜平衡的养殖户实行全覆盖补贴,对新增能繁母畜给予叠加补贴。在落实自治区补贴政策基础上,能繁母牛每头再补贴100元,累计达到400/头,能繁母羊每只再补贴50元,累计达到150/只。

5.对积极服务、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的工业企业,经综合评定依法依规给予奖补,单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6.对广大消费者在餐饮、商超、成品油、高原用品(含医疗器械)、民生用品等零售领域消费的商品发放消费券,通过支付立减、消费返券、抢券核销等模式提升消费体验,切实降低消费成本、激发消费活力。补贴标准为单笔不高于20%,不超过1000元。农牧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消费者可在此基础上另增加5%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以村居开具证明或户口簿为准)。

7.对家电、数码产品开展以旧换新补贴。国补以旧换新政策之内的产品,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接续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藏商发〔202616号)相关规定执行。国补以旧换新政策之外的产品,补贴标准不超过15%,最高不超过1000元。农牧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消费者可在此基础上另增加5%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以村居开具证明或户口簿为准)。

8.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具备3C认证的燃气灶具,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其中购买1级能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个人消费者在购买时登记安装地址,同一身份证、同一安装地址仅可享受1件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9.对全市广大市民、外来入藏游客,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旅游服务、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居民服务、成品油销售等开展的消费,实施有奖发票专项促消费活动。

10.对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以及单独购新开展补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接续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藏商发〔202616号)相关规定执行。汽车单独购新补贴采用分档补贴的方式,具体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非营运性质货车(含皮卡、微卡、轻卡等)新车的,以裸车价为基准,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4000元;5万元(含)—10万元(不含)补贴7000元;10万元(含)—15万元(不含)补贴9000元;15万元(含)以上补贴11000元。其中,购置新能源乘用新车,在上述10万元(不含)以下各档补贴基础上额外增加500元,在10万元(含)以上各档补贴基础上额外增加1000元。农牧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消费者,在上述补贴基础上额外增加2000元(可叠加享受新能源购新补贴)。

11.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区域分类基础补贴+全域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的差异化政策。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达孜区实行自治区与市级补贴叠加,按网签合同总价8.2%发放基础补贴,单套基础补贴最高10万元,其中,自治区基础补贴封顶5万元、市级补贴封顶5万元;城关区、文创园区、经开区、曲水县、墨竹工卡县享受自治区3%基础补贴,单套补贴最高5万元。高校毕业生全域专项叠加补贴,对202311日至2026年政策终止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成人、网络等非全日制学历),按照学历层次给予分档补贴,其中,专科及本科单套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单套补贴4.5万元,博士研究生单套补贴6万元。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可与拉萨市市级区域分级基础补贴叠加享受。政策执行期间,每名符合条件人员仅可享受一次补贴。区域分类基础补贴+全域高校毕业生专项补贴实施总额管控,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达孜区上限为16万元,城关区、文创园区、经开区、曲水县、墨竹工卡县上限为11万元。

12.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按照工程建设资金的1倍执行。

13.对通过在线平台预订酒店的游客开展折扣优惠。具体标准为:连住2晚,享8折优惠,单笔订单最高减300元;连住3晚,享7折优惠,单笔订单最高减500元;连住4晚及以上,享6折优惠,单笔订单最高减800元。

14.对在林卡场所内消费可享受满500元减80元,满800元减15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1500元及以上减300元的优惠。适用产品:含餐饮,帐篷(屋子)、休闲设备租赁及场内消费等。

15.对全市非遗基地(非遗工坊、非遗旅游基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藏香、藏纸、陶瓷、编织、刺绣等)及体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藏纸制作、藏香制作、擦擦制作、唐卡绘制等),实施阶梯式满减优惠。具体档位: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80元、满500元减150元。上述措施中,农牧业、工业领域措施实施期限为202611日至1231日;消费、房地产领域措施实施期限为202661日至1231日;文旅领域中,非遗基地和林卡消费满减措施实施期限为202661日至1231日,酒店住宿补贴实施期限为202661日至“冬游西藏”政策启动。执行期间如有上级政策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责任编辑:王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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