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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5-03-19 17:38   来源:贾江昊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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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街道: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城关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城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决策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决策。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

三、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调整意见建议,并按程序上报批准后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城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贾江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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