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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2025年度第二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时间:2025-05-23 10:13   来源:城关区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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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实施以及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文件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藏财农〔20225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财农〔202253号)《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综合论证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城关区2025第二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推进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化、精细化,持续加大各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保障农牧民群众增产增收、着力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面貌,长效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发展农牧区特色产业、补足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聚焦农牧民群众和边缘易致贫、脱贫易返贫以及突然严重困难等边缘群众长效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返贫的底线;聚焦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等后续扶持工作,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力度,推进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动各项目落地实施,有力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度和帮扶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各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向全区215 730人建档立卡脱贫群众“三类”人群倾斜,向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涉农街道倾斜。

(二)坚持多方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效,兼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巩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和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在资金整合中,财政、乡村振兴、农、林、水、科技、发改、交通、教育、民政、文旅、人社、环保、民委等相关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由城关区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副区长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金整合办公室,设在城关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区长赵光超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袁士强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次仁卓嘎兼任,负责统筹各级财政各类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等,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按照资金整合相关文件要求,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合理制定总体方案,引导资金投向,将各级整合资金优先用于发展扶贫产业、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推动乡村振兴。

四、年度工作任务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衔接过渡期内,保持各项政策不变、工作力度不减,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继续抓好脱贫群众成效巩固提升,确保全库215 730人建档立卡脱贫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持续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确保收入来源持续稳定;持续改善衔接过渡期内乡村生产生活面貌,补齐基础短板。

五、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目前,城关区第二批涉农资金总规模为6859.38万元,实施符合统筹整合范围的项目2项,涉及资金6859.38万元其中计划安排衔接资金1483.75万元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整合资金。

统筹整合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1400万元,其中计划安排衔接资金601万元。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整合资金。统筹整合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5459.38万元,其中计划安排衔接资金882.75万元。

六、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25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6859.38万元,其中计划安排衔接资金1483.75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产业项目发展、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方面,带动约730受益。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如下:

(一) 生产发展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1400万元。

加尔西村蔬菜大棚种植基地项目

实施单位:城关区娘热街道办事处

人:詹万里   关区娘热街道办事处主任

实施地点:娘热街道加尔西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24栋蔬菜大棚,主要分两个地块,地块一总用地红线59825.48平方米,新建大棚19栋,总建筑面积14406.15平方米,地块二总用地红线7155.4平方米,新建大棚5栋,总建筑面积2420.45平方米,以及土方工程及附属设施。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计划安排衔接资金601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57月开工,202510月完工。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项目计划带动60户 325人增收,其中受益脱贫户数20户 115人(含监测对象)运营后预计实现年收益60余万元

权责义务:项目经营主体为娘热街道加尔西村,产权归娘热街道加尔西村集体所有。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5459.38万元。

纳金街道嘎巴村嘎巴组拉羌沟防洪治理工程

实施单位:城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人:次仁卓嘎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城关区纳金街道嘎巴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城关区纳金街道嘎巴村拉羌沟防洪工程起于省道S202公路桥上游约36m处,止于拉林公路涵洞上游,综合治理河长1298m。综合治理河段内新建堤防总长2665.75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1425.7m,右岸新建堤防240.05m,新建拦沙坎5处,排水涵管2处,梯步6处,清淤疏浚河长1298m。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计划安排衔接资金632.75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56开工20259月完工。

绩效目标:通过山洪沟治理,提升山洪沟防洪泄洪能力,可满足本区山洪沟洪峰流量泄洪要求。本项目的建成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洪体系,有效保障居民和沿线林卡经济带项目的实施区域内100余户温室大棚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间接促进作用。直接受益人约405人,其中脱贫人口23户 82人

权责义务:纳金街道负责监管,嘎巴村委会负责日常巡查和管护,管护资金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和村集体经济中列支。

备注:城关区在第一批中实施的城关区娘热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为3859.38万元,其中安排第一批衔接资金2578.7万元,现计划从第二批中安排资金250万元。

七、责任分工

(一)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待项目竣工后,牵头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梳理汇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项目及资金需求清单,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

(三)区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四)区发改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立项、审批等管理工作。

(五)区住建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基建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

(六)区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项目主管部门。在城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推进涉农资金项目建设实施,配合做好其他部门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成立城关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城关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财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健全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按照“前期公示、建期公示、建后公告”的原则,将中央、自治区、拉萨市及城关区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涉农资金使用计划、帮扶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区、街道办、村(社区)三级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7天,并利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确保涉农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同时公布公告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项目透明化、阳光化的管理。严肃对待公示公告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三)经费保障。区委、区政府每年在区财政预算中安排涉农资金项目的本级资金,保障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推进。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四)项目审查与审计。区纪检、财政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五)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六)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涉农街道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涉农街道和部门,责令期限整改,并停止新增项目安排。

附件 城关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城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次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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