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拉萨市城关区委员会宣传部是中共拉萨市城关区委员会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城关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城关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党中央决策、区市委和城关区委部署,在区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协调城关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城关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委和城关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城关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组织协调城关区干部理论武装和重大理论教育学习材料的编译工作,指导城关区理论学习教育。
4.负责规划组织城关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城关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材料,组织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委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城关区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及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拟定城关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负责网络评论、网络舆情工作,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网络党建工作和城关区信息化工作;协调处理城关区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等。
6.负责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做好正面宣传城关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强化对外宣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城关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工作。
7.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城关区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城关区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城关区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管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禁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以及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关区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监督管理印刷业务,审批办理许可手续。防范和打击十四世达赖集团“藏独”反宣渗透。组织指导协调城关区“扫黄打非”工作。
8.从宏观上统筹协调城关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关区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互联网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处置协调的监督管理。协调制定重大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口径。指导、协调、督导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网络违法犯罪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治化建设。
9.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城关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组织拟订城关区文化艺术事业政策,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10.承担城关区国防教育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自治区、拉萨市的相关法规,确定国防教育规划和任务,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根据普法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1.对城关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协调指导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城关区电影放映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12.统筹指导城关区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城关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负责拟订对外宣传政策、口径和涉藏舆论斗争策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藏及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3.贯彻执行党中央、区市委和城关区委关于涉藏外宣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城关区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城关区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外宣品的策划、制作,负责系列纪录片、影视音像外宣品的策划、拍摄、制作和推广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城关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配合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14.协助城关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拉萨市有关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推进城关区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16.负责起草城关区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管城关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指导农牧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城关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关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电影公共服务的政策、规定和要求。
17.负责对城关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
18.指导城关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9.指导协调城关区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
20.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
21.负责城关区广播电视传输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改造和发射传输设备的维护、测试工作,负责广播电视业务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管理城关区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事务,负责城关区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2.负责统筹城关区“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抓好农牧(居)民群众、寺庙僧尼、中小学生、企业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大宣讲党的政策、路线、方针力度,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3.完成城关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城关区委宣传部
2.城关区委网信办
3.城关区文明办
4.城关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5.城关区新闻出版局
6.城关区广播电视局
7.城关区委宣传部网评中心
8.城关区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
9.城关区融媒体中心
10.城关区文联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2026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11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1.2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国资预算拨款收入0元、专户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64万元、外交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111.2万元,同比减少45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收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1.2万元,占100%;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111.2万元,同比减少45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44.06万元,占44.7%;项目支出1,167.14万元,占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1.2万元,同比减少45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收入。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11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64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9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11.2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减少451.92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收入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64万元,占80.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5.78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6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70.93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10.2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620.27 万元,增长689 %。主要是项目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宣传管理(项)预算数97.5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0万元,减少9.2%。主要是实施过紧日子政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14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7万元,减少15.8%。主要是实施过紧日子政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预算数737.1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59.53万元,减少7.4%。主要是实施过紧日子政策;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0.9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2.9万元,增加71.6%。广播电视事务154.8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54.88万元,增加100%。主要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93.0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05万元,增加0.1%。主要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70.9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0.93万元,增加18.2%。主要是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69.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8.15万元,增加13.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5.0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8.9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车运行费11.2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增加18万元,增加159%,主要原因是26年车辆报废,购买新车1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99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54万元,下降1.82%。主要是实施过紧日子政策;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8.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机动用车4辆,电影放映车2辆。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1个,资金2111.2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