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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西藏旭阳宇商贸有限公司商事登记决定书

时间:2024-06-18 15:38   来源: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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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市监撤决字[2024]002号

西藏旭阳宇商贸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3月26日对你企业2016年04月12日办理的西藏旭阳宇商贸有限公司商事登记的进行了调查,经查你(单位)在登记时提供未经吕鹏允许的身份信息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04月21日办理西藏旭阳宇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你公司,本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贾江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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