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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