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5 20:17 |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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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廓古城管委会,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各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拉萨市两级党委、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有效推进城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生态环境考核责任制,着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着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圆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特成立城关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 正 市委常委、城关区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旦增曲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尼玛云丹 区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何 维 区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汪 锋 区委副书记
赵 彩 娥 政协主席
王 宝 荣 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隋 兴 国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孙 景 宁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彭措次仁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旦增江才 区委常委、副区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拉 珍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万 章 德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邵 宇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拉 贵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达 娃 八廓古城管委会书记
张 建 华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亚 哈 亚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日街道党工委书记
旦 曲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 晓 莉 政府副区长
李 君 政府副区长
赵 光 超 政府副区长
拉姆次仁 政府党组成员、拉鲁湿地管理局局长
索朗仁青 政府副区长、吉崩岗街道党工委书记
杜 鹏 政府副区长
拉巴元旦 政府副区长
徐 华 政府党组成员、布宫广场管理处处长
安 纪 周 政协副主席、娘热街道党工委书记
多吉优加 政协党组成员
多 吉 政协副主席、蔡公堂街道党工委书记
旦增罗布 政协副主席、夺底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军 检察院检察长
才 旺 法院院长
成 员:单增曲珍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索朗次仁 区人大办主任
丹增次仁 区政府办主任
德吉央宗 区政协办主任
旦增央宗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亚 啦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谢 军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伊 苏 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局长
袁 云 生 区发改委主任
次仁德吉 区财政局局长
德吉央宗 区城管局局长
巴 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强巴丹增 区卫健委主任
曲尼旺姆 区文旅局局长
高 雅 区司法局局长
贡 嘎 区宗教事务局局长
米玛次仁 区环卫局局长
巴 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素 伟 区经信局副局长
晋美旺堆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拉 片 区信访局局长
旦增卓嘎 区人社局副局长
尼玛卓嘎 区教体局副局长
赵 芳 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边巴次仁 区住建局局长
巴 桑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普 珍 区水利局局长
格桑多吉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禹 新 宝 八廓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宁 军 红 吉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张 恒 吉崩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和 吉 热 纳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李 世 坤 夺底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王 小 龙 娘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张 永 海 蔡公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次 旺 嘎玛贡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强 炫 扎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次仁曲宗 金珠西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次仁玉珍 公德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晋美朗加 两岛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蔡 军 净土公司总经理
洛桑土旦 城发公司总经理、国投公司总经理
晋 美 洁达园林公司董事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协调联络组、文稿材料组、宣传报道组、接访维稳组、整改督办组、追责问责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职能工作组。
(一)办公室(协调联络组)
主 任:李 君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丹增次仁 区政府办主任
伊 苏 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局长
成 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
办公室(协调联络组)设在城关区政府办公室,丹增次仁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协调;与拉萨市对接督察组进驻具体时间、日程安排及相关情况;安排布置与督察工作相关会议活动;协调督察组有关领导同志调研活动;协调区委、区政府与督察组进行情况沟通;按照督察组要求,协调对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走访问询;根据督察组个别谈话需求,准备被谈话人个人资料和协调及时到场;配合督察组对我区有关领导干部约见或者约谈工作;协助办理督察组下沉到城关区督察的通知、协调、保障等工作;协调督察组领导同志列席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收集整理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城关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动员会上的讲话,并按要求印发;负责领导小组的文件起草、制发、分送等工作;统筹协调其他职能小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稿材料组
组 长:汪 锋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赵 光 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下沉督察见面会、动员会、汇报会、反馈会上的讲话稿和主持词;收集、整理、移交副县级以上领导与督察组的谈话参阅材料;负责收集整理督察组需要调阅的资料;根据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及时召开案件交办会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处置;根据督察组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准备专题汇报材料;负责收集督察组进驻期间督察进展情况,协助编发督察工作专报、会议纪要和情况通报等材料;按照督察组和区、市两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及时提供其他材料。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拉 珍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亚 拉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曲尼旺姆 区文旅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按照督察组和自治区、拉萨市有关要求,负责收集整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素材;收集、分析督察期间的有关社会舆情,主动采取预防性措施,编发网络舆情简报;引导媒体正确开展宣传报道,协调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督察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并公布督察组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新闻稿。
(四)维稳处置组
组 长:万 章 德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才 旺 区法院院长
张 军 区检察院检察长
谢 军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拉 片 区信访局局长
伊 苏 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局长
成 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政法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强化维稳工作任务,规范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快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和基层事件上报处置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查处环境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处置。
(五)整改督办组
组 长:何 维 区委常务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隋 兴 国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孙 景 宁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彭措次仁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旦增江才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晓 莉 区政府副区长
李 君 区政府副区长
赵 光 超 区政府副区长
索朗仁青 区政府副区长、吉崩岗街道党工委书记
杜 鹏 区政府副区长
拉巴元旦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监委、效能办、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对前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进驻期间转办信访举报案件、自治区本级督察发现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根据工作需要,对督察整改有关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督促各责任部门及时办理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核实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实时跟踪督办、定期汇总各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按时向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办案件情况。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 光 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次仁德吉 区财政局局长
尼玛次仁 区公安局政委
强巴丹增 区卫健委主任
何 涛 区政府办副主任
巴 桑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区保密局局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安排并落实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负责落实督察期间的接送、生活保障、车辆保障、出行保障;在督察期间安排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必需的网络、办公设备以及办公用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关于西藏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对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负总责;安排1名负责人作为专职工作人员,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辖区领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推动相关问题的全面解决、彻底解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沟通联系,强化配合协作,形成配合督察工作强大合力。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配合督察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名单要报备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全面做好指挥调度。
(四)严明纪律规矩。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做好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认真落实督察组工作要求和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对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问责。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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