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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3-30 18:48   来源:城关区司法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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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城关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拉萨市委推动的“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城关区共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3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城关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研讨、带头宣讲,深化“四联四包”工作机制,推进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通知。举办宣讲报告会暨学习大讲堂,邀请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到城关区作专题报告,举办城关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期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期间撰写理论文章600多篇,交流研讨240余次。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编写《2022年“八五”普法工作要点》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调整组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充实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等城关区委工作机关职能配置,强化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重大工作职能。通过改革,城关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得到有效巩固。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成立了城关区政府区长 旦增曲扎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印发《城关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城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区、推进法治城关建设的5项工作责任、12项目标任务,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效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二)依法治市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规范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部门原有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责任事项,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规范梳理城关区级政府部门权责事项要素内容,实现“三级四同”,自治区、市、县三级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基本一致,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各个环节,按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完成试点功能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坚持“放得准、接得住、管得好”标准,将符合功能区发展需求、功能区可以有效承接且能实施有效监管的权责事项全链条赋予功能区行使。2.向“在服务中创建”延伸。依托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将法治政府创建触角延伸到政务服务窗口,增设普法报栏、提供普法宣传页和书籍,供服务对象取阅。目前全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立了法律宣传角。各执法单位对部门窗口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和法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区行审局完成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863项,基本情形化梳理完成率100%,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数据录入工作,互联网监管汇集数据5167个。政务服务办件量累计录入20123件,“好差评”评价18039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协同区市监局推进关于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加强企业信息公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区司法局依托司法所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治政府创建融入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信访答复全过程,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和法律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法治方案,将“漫灌式”普法转变为“滴灌式”普法,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3.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了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审查审批,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放管服”“一次办好”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办理流程和时限,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化。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工作,制定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实施河湖长制、林草长制、田长制,制定并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5.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全面提炼我区在维护社会稳定、深化社会治理和加强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的具体做法,城关区辖区各寺庙管理委员会及专职特派员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区驻寺干部和僧尼关注“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参与线上学习,通过“引”学、“带”学、“助”学等系类举措,城关区驻寺干部参学率达99%,僧尼参学率达95%。城关区普法办联合宗教局常态化深入寺庙调研指导,驻寺干部带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防控防疫知识,开展专家讲座,集中学习讨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场次,参加僧尼660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读本、资料2000余册。6.完善法治队伍建设机制。组建普法讲师团,成立“法学会”,抽调政法机关、执法人员、援助律师、“三官讲师”等组成师资力量,针对不同层次的党员群众,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教育。区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员、司法干警、司法助理员、村居“两委”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开展学习培训2次。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团委、区委政法委牵头发动巾帼志愿队、学雷锋志愿队、双联户代表,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扫黑除恶、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专题宣讲,区文旅局全面组织各街道社区组建文艺队,法治志愿队伍不断壮大。7.完善公开公示、以案释法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详细制定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清单,并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公布,做到政府普法透明、百姓心中有数;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成立由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有计划地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讲,以真实案例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全区人民增强法治观念。同时,区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定期收集整理行政执法中的典型案例,逐步建立起“以案释法”案例库,促进经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保障工作推进,部门法治成效进一步显现。区扶贫办、民政局在贫困户建档立卡、低保户复核退出等工作中,主动接受监督,全程公示公开,得到广泛好评。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自然资源局“以案释法”,结合辖区内影响较大的违建整治案件情况充分释法说理,把法治理念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全过程,开展打击“两违”专题宣讲,形成声势。8.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将任务全面细化、责任逐项落实。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推进“三项制度”进行再部署。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情况按程序进行反馈,评查结果计入执法部门年终考核成绩。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中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照《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正,督促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整改。完善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执法部门的资金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10.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治政府创建融入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信访答复全过程。二是完善“诉调”“访调”“公调”对接机制,实施“警民联调”、律师和司法所长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立“司法人民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纠纷化解机制,真正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过程变为“全程式创建”过程,达到了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素养,提升了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广泛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和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160件;非诉讼民事法律援助95件。全区法律援助机构还接到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4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7份。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完善基本管理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审查备案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民意调查规定、风险评估办法等制度,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研究经济工作相关主题会议,邀请企业家、商会代表参加;凡民主决策,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凡专业决策,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凡社会治理决策,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凡公益性决策,原则上要实行公开听证。3.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城关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深改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纪要等60余件各类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全部完成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普遍设立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严格落实中央政府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起草、送审、备案等各项工作,审查政府部门合同20余件次。加大对行政决策中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深入发掘司法所工作潜力,利用司法所专业力量,聚焦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工作,凡涉及街道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及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决定,必须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

(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1.复议申请受理情况。全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受理6件,受理率100%。从各类申请人数量看,6件复议案件申请人主体均为公民,占比100%。2.复议申请办理情况。区政府共审理6件行政复议案件(包括上一年受理但未审结的案件),审结5件、1件尚在审理中。审结案件中,作维持决定的4件,经调解撤回申请1件,从行政管理类别看,自然资源规划类争议占比较大,其次是公安、城管部门;从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看,行政处罚类5件,占比83.33%,政府信息公开类1例,占比16.67%。3.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全年城关区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全部开庭审理),共审结5件。其中,行政机关单独应诉2件,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被告3件。已审结的5件中,1件驳回起诉,行政机关单独应诉案件中1件变更、1件确认违法,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应诉2件均撤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拉萨市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城关区实际,制定拉萨市城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落实指引,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定了必须遵循以下的原则。

(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1.落实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2.健全完善政府内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健全完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制度,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3.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1.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2.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3.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三)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选干部用干部突出能力要求,重点看是否善于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引导干部重规则、讲诚信、守法纪,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一切按规矩办,有规矩必须办”的思想自觉。不断健全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的制度,大力实施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建立简洁高效的扁平化工作机制,提升干部在法律规则边界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2.区委举办城关干部讲堂,邀请专家作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专题报告。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投资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教学内容列为党校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在课程安排上予以适当倾斜。将法治教育、依法行政等课程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等主题班次的重要教学内容。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3.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各单位各部门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按照目标精准化、任务目标化、考核体系化的工作思路,主动融入城关发展建设大局、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注重以创新求实效,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前审查、全要素记录、全过程公开成为常态。在普遍开展“民法典”宣传的基础上,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与区普法办协调联动,形成“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法律援助与劳动保障监察衔接机制”等工作思路,为民法典与行政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提供规范指引。

三、存在问题

2022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依法履职、群众依法办事、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越发浓厚,城关区法治建设迸发出新活力和正能量,营造了和谐稳定、蓬勃有力的良好法治环境,但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辖区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立法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还存在短板瓶颈。

(一)工作开展方面。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组建和人员还不到位,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三是行政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加强。

(二)法治宣传方式方面。宣传形式单调、手法陈旧,内容空泛宏大;宣传干部法治素养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普法方法简单、生硬,多采用说教式的单向灌输,缺少与老百姓的互动,严重降低宣传成效。

(三)社会治理格局方面。在共建共治共享大趋势下,普法部门整体联动联合不够,多数普法成员单位统揽社会治理能力不足,不能有效整合资源、动员群众、联动共治,区域治理中处于被动。同时,居民群众参与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意愿不强、行动缺失。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二)完善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执法体系,实现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分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和农业环保安监文物等专业领域执法三大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对各部门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考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来源:城关区司法局

                           2023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次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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