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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补充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09 20:25   来源:城关区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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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有序推进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城关区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后续工作,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文件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1﹞72号)《关于印发<关于对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三区三州”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289)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藏财农〔20225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财农〔202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城关区2022 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实施方案,推进各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化、精细化,持续加大各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保障农牧民群众增产增收、着力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面貌,长效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持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委、政府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发展农牧区特色产业、补足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聚焦农牧民群众和边缘易致贫、脱贫易返贫以及突然严重困难等边缘群众长效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返贫的底线;聚焦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等后续扶持工作,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力度,推进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动各项目落地实施,有力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使用精准度和帮扶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各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向全区“十二五”“十三五”时期8222677名建档立卡户及“三类”人群倾斜。

(二)坚持多方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效,兼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巩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和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在资金整合中,财政、乡村振兴、农、林、水、科技、发改、交通、教育、民政、文旅、人社、环保、民委等相关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由城关区主要领导牵头、各分管副区长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金整合办公室,设在城关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区长赵光超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次仁德吉和区乡村振兴局局长次仁卓嘎兼任,负责统筹各级财政各类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按照资金整合相关文件要求,搭建整合资金平台,合理制定总体方案,引导资金投向,将各级整合资金优先用于发展扶贫产业、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推动乡村振兴,形成资金合力。

四、年度工作任务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全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衔接过渡期内,保持各项政策不变、工作力度不减,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继续抓好脱贫群众成效巩固提升,确保全库8222677建档立卡脱贫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持续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确保收入持续增长;持续改善衔接过渡期内乡村生产生活面貌,补齐发展短板。

五、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经中期调整,此次城关区新增、调整实施符合统筹整合范围的项目5项,涉及资金总规模为10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559.86万元;自治区级财政资金2100.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00.5万元;城关区财政资金2239.44万元。

(一)中央、拉萨市、城关区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情况

1.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规模情况

共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5559.86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59.86万元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9.86万元

2.统筹整合自治区级财政资金规模情况

共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2100.2万元,全部为自治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7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2万元。

3.统筹整合拉萨市级财政资金规模情况

共统筹整合市级财政资金700.5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统筹整合城关区本级财政资金规模情况

共统筹整合本级财政资金2239.44万元,全部为城关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行业分类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情况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整合资金。

统筹整合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247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1万元;自治区级财政资金247.3万元;城关区本级财政资金430万元。

2.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整合资金。统筹整合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38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9.86万元;自治区级财政资金899.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城关区本级财政资金840.24万元。

3.整村推进类项目整合资金。统筹整合整村推进类项目资金427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49万元;自治区级财政资金95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00.5万元;城关区本级财政资金969.2万元。

六、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经调整,2022年新增和调整项目涉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6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扶贫产业项目发展、全区脱贫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带动约19306646人次受益,其中建档立卡脱贫850户2808人次。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项目内容,以及新增、资金调整原因如下:

(一)新增项目1个,排资金1050万元。

城关区夺底街道洛欧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三期)

实施单位:城关区夺底街道

人:旦增罗布  政协副主席、夺底街道党工委书记

实施地点:城关区夺底街道洛欧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巷道硬化5361.31平方米,排水沟清理疏通1395米,并实施给水、污水、雨水等附属工程。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资金10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50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0万元;城关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按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实施巩固提升农牧区基础设施水平的工作要求,对夺底街道洛欧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着力改善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弱项,有效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实施巷道硬化、排水沟清理疏通等内容进一步优化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预计受益人数达到1500余人。

新增原因:2022年5月,自治区向城关区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0万元,要求优先投入到去年已审过的项目中,同时结合今年美丽宜居村的建设任务,将涉及资金1050万元安排至了城关区夺底街道洛欧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三期)中,按照资金支出要求对资金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

(二)变更项目1个,安排资金2478.3万元。(嘎巴村乡村生态旅游改造提升项目变更为城关区净土健康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和城关区净土健康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1.城关区净土健康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实施单位:城关区农业农村局

人:边巴次仁   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蔡公堂街道白定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重建两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单座容积8445立方米,牛舍室外活动场地整改22080平方米,对挤奶厅、干草棚墙体进行维修等。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548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资金15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9.86万元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467.94万元;自治区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2万元;城关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2年9开工202212月完工。

绩效目标:项目重建2座化粪池、整改活动场、维修改造挤奶厅、干草棚墙体等有效提升净土健康产业项目基础设施。

权责义务: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项目所有权由城关区农业农村局对接确权,由城关区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管理,由城关区国资委监管。项目产生收益由区乡村振兴局与运营方签订利益联结机制明确,最大化带动我区农牧民群众受益。

2.城关区净土健康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实施单位:城关区农业农村

人:边巴次仁   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蔡公堂街道白定村、纳金街道嘎巴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嘎巴生态牧场原址新增总建筑面积约1659平方米的3个铁皮遮阳棚;对亨通物流园改造污水管网约2348米等。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930.3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资金93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73.2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7.1万元;城关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

进度计划:计划于2022年9开工202212月完工。

绩效目标:嘎巴生态牧场原址新增3个铁皮遮阳棚,有效改善牛舍内采光;对亨通物流园污水管网进行改造,项目实施阶段主要使用当地农牧民群众,带动群众增收

权责义务: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项目所有权由城关区农业农村局对接确权,由城关区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管理,由城关区国资委监管。项目产生收益由区乡村振兴局与运营方签订利益联结机制明确,最大化带动我区农牧民群众受益。

调整原因:嘎巴村乡村生态旅游改造提升项目已于年初列入2022年城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中。今年5月,在推进项目过程中,因“三区三线”划定,该项目所在地目前已被列入城市开发边界内,无法推进实施。经前期调研和实地查看,召开城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确定将嘎巴村乡村生态旅游改造提升项目变更为城关区净土健康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和城关区净土健康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资金结构调整项目3个,安排资金8121.7万元。

1.城关区娘热街道加尔西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实施单位:城关区乡村振兴局

人:次仁卓嘎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城关区娘热街道加尔西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路面及路基改造约28767.3㎡;新建公共卫生间、垃圾房及其他附属工程,提升村居整体基础设施水平。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安排财政资金2800万元,通过减少自治区级资金,增加本级资金,资金结构调整为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059.86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29.9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城关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0.24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622日开工,预计2022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按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实施巩固提升农牧区基础设施水平的工作要求,对娘热街道加尔西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优化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预计受益人数达到1880余人。

2.城关区纳金街道嘎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城关区乡村振兴局

人:次仁卓嘎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城关区纳金街道嘎巴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道路改造工程24093.88平方米,农户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及其他基础设施附属工程。

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4271.7万元,安排财政资金4271.7万元,通过增加中央和自治区资金,减少本级资金,资金结构调整为中央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949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73万元;自治区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5万元;城关区本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9.2万元

进度计划:2022年610日开工,预计2022年12月完工。

绩效目标:按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要求,以嘎巴村为试点,着力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包括道路、农户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及其他基础设施附属工程等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面貌,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标杆,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嘎巴村居住环境

3.城关区夺底街道洛欧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三期)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5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保证年底支出进度的要求,通过召开城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同意调整项目资金,即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至750万元;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0万元;城关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万元。

以上3个项目资金调整原因: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经综合考虑年度项目推进进度和资金分配结构,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年底支出进度要达到100%的要求,对2022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的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七、责任分工

(一)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待项目竣工后,牵头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梳理汇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项目及资金需求清单,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

(三)区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四)区发改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立项、审批等管理工作。

(五)区住建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基建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

(六)区纪委监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七)项目主管部门。城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推进涉农资金项目建设实施,配合做好其他部门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成立城关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城关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财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健全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按照“前期公示、建期公示、建后公告”的原则,将中央、自治区、拉萨市及城关区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财政专项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涉农资金使用计划、帮扶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区、街道办、村(社区)三级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7天,并利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确保涉农项目公开渠道保持畅通;同时公布公告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项目透明化、阳光化的管理。严肃对待公示公告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三)经费保障。区委、区政府每年在区财政预算中安排涉农资金项目的本级资金,保障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推进。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四)项目审查与审计。区纪检、财政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五)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六)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涉农街道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涉农街道和部门,责令期限整改,并停止新增项目安排。

附件1:城关区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仅调整、增报)(仅调整)附件1 城关区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附件2:城关区2022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中期调整)(仅调整)附件2 城关区2022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01 (存档)

附件3:2022年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仅调整、增报)(仅调整)附件3-(城关区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附件4:城关区 2022年脱贫县脱贫攻坚整合新增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统计表(中期调整)(仅调整)附件4-城关区2022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整合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统计表

责任编辑:次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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