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市场监管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关于拉萨高玛商贸有限公司商事登记决定书

时间:2023-11-30 17:53   来源: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城关监撤决字[2023]013号

拉萨高玛商贸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09月08日,受理了冒用宋颖娟身份信息登记注册拉萨高玛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的诉求。经查你(单位)在登记时提供未经宋颖娟允许的身份信息等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等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03月28日办理的拉萨高玛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本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贾江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