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办发〔2026〕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部、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教育局、八廓古城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各派出所、各中小学校: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城关区2026年度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保障2026年度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城关区2026年度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城关区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图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
城关区2026年度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城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依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结合片区现状、区域学龄人口密度、学校分布、学位供给力、生源现状、人口增长趋势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平均衡。着眼公平入学,规范招生规则,根据办学规模和班额要求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有机延续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划片招生方式,顺次招录、现场摇号与行政派位相衔接的统筹调剂模式,促进中小学校健康稳步发展。
(四)坚持阳光招录。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强化政策和热点问题解读,合理引导预期、主动接受监督,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公平、公开、公正。
三、片区划分
根据地理位置、学校分布、人口密度、学位供给力等要素,以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划片招生。
单校划片(小学)。城关区娘热小学、拉萨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拉萨广西友谊小学、城关区夺底小学、城关区海淀小学、城关区白定小学、城关区海萨小学、拉萨市第一小学、拉萨市第一小学教育城分校、城关区吉崩岗小学、拉萨市实验小学、拉萨市第三小学、城关区第二小学慈觉林分校、城关区纳金小学(含分校)、城关区藏热小学、城关区第十小学。
多校划片(小学)。拉萨北京小学与城关区当巴小学;城关区拉鲁小学与城关区雪小学;城关区第二小学与城关区海城小学;拉萨市实验小学东城分校与城关区第九小学。
初中阶段学校均为单校划片。
四、入学对象
(一)小学阶段。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度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城关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招生录取
(一)城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录取顺次
(1)房户一致。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且其父母一方持有该区域内合法房产,以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为入学依据。
(2)房户不一致。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且其父母一方持有城关区辖区内的合法房产,以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为入学依据。
(3)有户无房。入学对象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其父母均无城关区辖区内的合法房产,以户口簿首页登记住址为入学依据,并依照以下顺次招录。
①入学对象及父母一方租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
②入学对象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共同居住,该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
③入学对象及父母一方租赁私有住房居住,同等条件下,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者优先。
2.所需材料
家庭户口簿(手写、破损、粘贴的居民户口簿不予认可,须及时到登记的派出所更换),居所房产证明〔含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查验房屋买卖备案合同、自建住房由房屋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如上述证件无法体现入学对象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须按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或官方判决文书或收养登记证或机关企事业单位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须按需提供真实有效原件。
3.录取规则
(1)单校划片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人数时,应招尽招;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按照录取顺次录取,录取同一层次适龄儿童少年时,如学位不足,该层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城关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2)多校划片学校。按照录取顺次、当年多校划片学校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平台公开摇号派位等程序确定录取学校。录取同一层次适龄儿童少年时,如学位不足,该层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进行随机录取;未被录取到片区内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城关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课程设置。二类课程生源所在片区无学校开设二类课程的,原则上根据相对就近学校的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学校。如:吉崩岗小学片区安排到海城小学及第二小学多校片区、第三小学;夺底小学片区安排到广西友谊小学;第十小学、娘热小学片区安排到师范附小;海萨小学片区安排到白定小学;第二小学慈觉林分校片区安排到海城小学及第二小学多校片区;第六中学片区安排到第七中学。具体安排以本年度实际开设班级类型为准。若相对就近学校无空余学位时,由城关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认定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残疾类型和程度,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就近就便的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于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但又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6至15周岁儿童少年(重度、多重残疾并持有相应等级残疾证),由城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送教上门。
(四)随迁子女入学
入学对象父母一方持城关区有效签注期内的居住证,以居住证登记的地址作为入学主要依据。
1.所需材料
家庭户口簿、入学对象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如上述证件无法体现入学对象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须按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或官方判决文书或收养登记证等。以上材料均须按需提供真实有效原件。
2.录取规则
片区内学校满足城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优待对象子女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时,若符合条件的报名随迁子女数少于剩余学位数则全部接收;多于空余学位时则摇号录取;摇号未中的由城关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各学校按招生计划招满无空余学位时,不再接收。
(五)相关说明
1.入学对象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的顺次担任监护人。
2.入学对象属于被收养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人应提供《收养登记证》。
3.家庭户口簿不能体现入学对象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或官方判决文书或收养登记证或机关企事业单位证明等能够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
4.入学片区指各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5.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拉萨市城关区外,随父母一方到城关区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6.随迁子女入学,其父母一方须持有拉萨市城关区有效签注期内居住证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随迁子女父母均无拉萨市城关区有效签注期内居住证的,视为不具备在城关区接受义务教育基本条件,不予安排入学。
7.不服从城关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责任由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承担。
8.各学段新生招生、派位时间内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责任由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承担。
9.双胞或多胞胎入学对象,在提供资料审核通过后,实行同校入学政策。
10.转学生受理时段为新学期正式行课后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户籍生学生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学籍卡,随迁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及居住证原件、学籍卡等证明材料。
11.转学生以就读学校空余学位余缺实际为基础,不得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班额标准接收学生,户籍学生若该学段学校有空余学位,应当接收;若无空余学位,由城关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随迁子女转学若居住所在地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应当接收;若拉萨市城关区该学段均无空余学位,须返回原户籍或原学籍地就学。
12.引进人才、招商引资等入学对象按照上级政策执行;优待对象入学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按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13.入学对象监护人须提供真实信息、有效证件及其它真实证明材料;在入学招录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或其它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依法按权限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取消该入学对象录取资格。
六、入学流程
2026年秋季学期,城关区中小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完成招生报名、材料审核、学生招录、通知发放、入学报到等工作。
(一)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时间
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20日
(二)时间安排
7月23日至8月6日:入学对象法定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上传入学对象真实有效信息。7月23日10时正式开放服务系统,8月6日20时关闭服务系统。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搜索“LSCG入学服务”,进入“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小程序,注册账号并上传入学对象信息及相关资料。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区进行线下审核,招生学校在线上同步审核证明材料。
方式二:电脑端登录“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唯一指定地址:https://www.lscgzsw.cn/),注册账号并上传入学对象信息及相关资料。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区进行线下审核,招生学校在线上同步审核证明材料。
8月7日至8月10日:各校发布招生计划、按计划招生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或手机短信告知)。
8月11日:在城关区第二小学仙足岛分校(原北高)对小学阶段未被录取入学对象统筹调剂派位。
8月13日:在城关区第二小学仙足岛分校(原北高)对初中阶段未被录取入学对象统筹调剂派位。
8月14日至8月20日:根据2026年暑假放假及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学生报到、按时行课。
(三)具体流程
1.信息上传。法定监护人注册、登录“拉萨市城关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学段、户籍类别选择入口,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入学对象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前往所在街道及所在村(居)委会,初审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招生学校在线上同步审核证明材料。
3.制定计划。城关区教育局根据信息填报情况完善招生预测预警机制,招生学校制定发布招生计划。
4.招录学生。根据生源类别、报名人数、入学规则、录取顺次、招生计划完成招录并发放入学通知(手机短信息告知)。
5.入学报到。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对象持家庭户口簿原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中小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对招生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落实招生入学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政策解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加强招生入学管理。城关区教育局按照适龄儿童少年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等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中小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招生、违规招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及时建立、接转学籍,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学生入校就读。
附件2
城关区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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