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塔玛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23年9月,位于拉萨市城关区东部,辖区总面积6.56平方公里,下辖塔玛社区、热噶曲果社区、贡布堂社区、加荣社区、和谐社区5个村、社区居委会。是城关区政府派出机关。其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配合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居民迁移等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如下:
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塔玛街道办事处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政务服务大厅、城管所、市监所等。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26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3,778.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8.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5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2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3,778.43万元,同比增加1145.2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者的增多相对应的经费随之增加、2026年度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多,工资性收入增多、新增项目贡布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套资金。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8.43万元,占93.38%;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0.00万元,占6.6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3,778.43万元,同比增加1145.2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者的增多相对应的经费随之增加、2026年度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多,工资性收入增多、新增项目贡布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套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475.18万元,占39.04%;项目支出2,303.25万元,占60.9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78.43万元,同比增加1145.2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工作者的增多相对应的经费随之增加、2026年度我单位在编人员增多,工资性收入增多、新增项目贡布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套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528.43万元、政府性基金25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2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8.4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895.29万元,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增多,随着物价和工资水平的上涨,各项费用随之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6万元,占3.95%;卫生健康支出107.30万元,占3.04%;城乡社区支出3,177.25万元,占90.05%;住房保障支出104.52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39.3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42.43万元,增长43.77%。主要是事业编有10人调入本单位。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107.3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6.71万元,增长52.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07.3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6.71万元,增长52.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7.42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3万元,增长43.7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89.8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1.41万元,增长53.72%。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04.52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31.82万元,增长43.7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7.98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97.2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4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8.4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增加2.82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物价的上涨,车辆维修也随之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50.00万元。比2025年度增加100%,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6年度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万元。比去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固定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4个,资金230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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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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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经费 |
1373.19 |
支付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保障其生活,维持人员队伍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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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整治经费 |
150 |
修补破损路面、人行道,处理和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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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226T000002473508-贡布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配套资金 |
250 |
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满足群众日常健身需求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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