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城关区信访局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2.负责向城关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3.负责办理自治区、拉萨市信访局和各级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其他省(区、市)、地(市)、县(市、区)转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向街道、区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4.负责处理城关区“三跨三分离”信访突出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5.负责处理城关区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城关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7.完成城关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城关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城关区信访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
104-城关区信访局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41.53万元,支出总计34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6.35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1.本年收入341.5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41.53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增长36.35万元,增长11.9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4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5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4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94万元,占93.09%;项目支出23.59万元,占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1.53万元,支出34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35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长。支出增加36.35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35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01万元,占7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01万元,占77.6%;住房保障(类)支出24.57万元,占7.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53万元,支出决算为3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9.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6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3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0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车辆油料费增多。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及保养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0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车辆油料费增多。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4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城关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3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44.38万元,增长17.7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办公用房6间。本部门共有1辆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