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城关区委组织部(城关区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市党委和城关区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研究和指导城关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城关区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研究和指导城关区党的组织制度和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城关区“两新”工委日常工作。
3.承担城关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的教育培训和联络服务等工作;研究和指导城关区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4.负责城关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城关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关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城关区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内保障和激励关怀帮扶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政策规定。
6.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城关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部门及单位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离岗休养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计划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城关区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
8.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区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做好科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9.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职级管理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关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10.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和城关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城关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1.负责城关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干部院校(培训机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工作;负责城关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12.拟订城关区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城关区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3.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建议;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14.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区市党委、城关区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城关区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15.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城关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总体方案和“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16.统一管理城关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职责和机构编制工作。
17.研究拟订城关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指导、协调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城关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机构编制标准,负责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登记管理、绩效评估和信用监管工作。
18.监督检查城关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城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工作。
19.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党委、政府和城关区委、区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20.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城关区委、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21.统筹做好城关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管理监督离退休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党纪党规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22.负责城关区离退休领域党建工作,落实离退休领域党的建设相关政策,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负责城关区离退休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培训工作,培育、选树、宣传先进典型。
23.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考察和重大节日慰问活动。参与做好离退休干部、十八军的四路进藏干部生病住院探视慰问和后事处理有关事宜。
24.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5.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26.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27.督促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28.负责组织编制宣传和信息工作,审核把关组织编制对外宣传报道内容;承担组织编制网络宣传和涉组涉干涉编舆情监测、引导及应对工作。
29.完成城关区委和城关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城关区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拉萨市城关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设和分管2局1校7个综合科室,即:城关区委老干部局、城关区公务员局、城关区委党校、城关区直属机关工委、城关区两新机关工委、城关区委编办、城关区驻村办、城关区学教办、组织部办公室、党建办等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
中共城关区委组织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855.53万元,支出总计6,855.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43.85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855.53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855.5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85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79.93万元,占94.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375.60万元,占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8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52万元,占11.1%;项目支出6,094.00万元,占8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479.93万元,支出6,479.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25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支出增加141.9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32.05万元,增长39.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5.98万元,占8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9.11万元,占12.80%;住房保障(类)支出55.49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08.34
万元,支出决算为685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8.4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1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及保养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13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组织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6.03万元,增长(下降)80%。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办公用房10间。本部门共有3辆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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