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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水利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城关区人民政府 dldqq.lasa.gov.cn 2025年11月14日 17时28分

目 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城关区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城关区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城关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关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城关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河道、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区级投资建设的水电站及供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提出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城关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承担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编制并实施城关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和保护,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和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城关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城关区水文工作。协调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城关区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城关区水土保持和水生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辖区内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实施农田灌排等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推动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政策,负责水利扶贫工作。

11.负责调解、处理水事纠纷,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宣传教育、知识普及、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水利统计等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城关区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5.完成城关区委和城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城关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城关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城关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关区水利局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承担闸站管理工作。城关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风景名胜区的监督和管理。

(2)与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关区水利局承担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3)与城关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关区水利局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城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4)与城关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关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城关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城关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城关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城关区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水利项目办、水保站、河长办等部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2025年决算公开城关区水利局本级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6,659.87万元,支出总计6,659.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579.1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一是拉萨市下达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二是水利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659.8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79.1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减少项目相应加少。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659.87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65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9.8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6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5万元,占5.64%;项目支出6,283.72万元,占94.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59.87万元,支出6,659.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9.1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一是拉萨市下达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二是水利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支出减少579.1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一是拉萨市下达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二是水利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9.1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资金减少项目相应加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5万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22.01万元,占0.33%;节能环保支出22.93万元,占0.34%;城乡社区支出11.26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6538.22万元,占98.17%;住房保障(类)支出28.49万元,占0.43%。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59.87万元,支出决算为6,65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36.95万元,支出决算为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2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1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节能环保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2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6538.22万元,支出决算为653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7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共涉及11个项目(按财决Z02-2表),共涉及资628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35%。

(预算部门如有,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没有,则简要说明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及理由。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城关区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376.15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85.1万元,增长29.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的增长。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城关区水利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工作机动用车。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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