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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关区教体局部门预算公开

城关区人民政府 dldqq.lasa.gov.cn 2025年01月27日 16时59分

第一部分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四)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民办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六)组织和指导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巩固提高工作。

(七)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科研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八)主管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分配,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九)贯彻执行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推广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双语”教学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及管理办法: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教育体育事业费、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预算安排及监督管理。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统筹规划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统一规划城关区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竞赛工作。

(十三)负责体育队伍建设。负责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

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辖区体育彩票销售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体育产业市场。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局属事业2个,学前50个(含民办幼儿园、独立预算单位、不含分校));小学19个(独立预算单位、不含分校),初中8个(独立预算单位、不含分校)。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学前,小学、初中及局属事业、教育局机关。

  第二部分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为235.79万元,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及公用。比上年增加3.67万元,增加了2%,主要原因工资补发及人员增加。

(二)部分收入事项情况说明(50个预算单位)

局属事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关区教育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6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万元、城关区教师培训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5.4万元。

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城关区第一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0.45万元、城关区第二幼儿园一般预算收入1848万元、城关区第三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7.63万元、城关区第四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2.16万元、城关区第五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0.79万元、城关区第六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5.59万元、城关区第七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67.97万元、城关区第八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1.34万元、城关区第九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3.89万元,城关区第十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7.21万元、城关区第十一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6.54万元、城关区第十二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0.30万元、城关区第十三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6.20万元、城关区第十四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6.59万元、城关区第十五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46万元、城关区第十六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7.47万元、城关区第十九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5.19万元、拉萨市实验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58.58万元、北京实验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4.37万元、北京小学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9.94万元、广小附属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8.23万元。

小学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拉萨市一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95.21万元、城关区第二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84.25万元、拉萨市第三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0.39万元、拉萨市实验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06.15万元、拉萨市北京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7.37万元、拉萨市广西友谊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1.15万元、城关区白定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0.54万元、城关区海萨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16.91万元、城关区藏热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7.84万元、城关区夺底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5.56万元、城关区海城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33.97万元、城关区吉崩岗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40.3万元、城关区拉鲁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1.07万元、城关区纳金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50.02万元、城关区娘热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元5579.17万元,城关区雪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41.46万元、城关区当巴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0.23万元、城关区海淀小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1.25万元。

初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拉萨市第一中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05.08万元、拉萨市第二中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2.48万元、拉萨市第三中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15.72万元、拉萨市第四中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1.58万元、拉萨市江苏中学(五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3.02万元、拉萨市第七中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8.8万元、拉萨市第八中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4.5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我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3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30.69万元。

预算项目

单位信息

采购预算数

合计

54,399,880.00

改善办学条件购置设备

164033-拉萨市城关区海城小学

5,500,000.00

学校《数字校园》提升经费

164002-城关区教体局本级

2,700,000.00

秋季学生课桌凳

164002-城关区教体局本级

4,683,000.00

城关区纳金小学改扩建项目

164002-城关区教体局本级

14,210,000.00

城关区第二小学(仙足岛校区)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费用)

164002-城关区教体局本级

10,000,000.00

改善办学条件购置设备

164047-西藏拉萨市第一中学

2,000,000.00

第十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购置设施设备

164002-城关区教体局本级

1,000,000.00

教师培训中心搬迁费

164050-拉萨市城关区教师培训中心

3,000,000.00

城关区教育系统驻点专职安保服务

164002-城关区教体局本级

11,306,880.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2月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房屋641426.92平方米,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79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   辆;其他用车78辆,其他用车主要教育局各办公室及各校下校督查,业务办理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五)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单位为50个已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565个,资金36328.87万元,

(六)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未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七)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未安排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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