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市党委和城关区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研究和指导城关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城关区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研究和指导城关区党的组织制度和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城关区“两新”工委日常工作。
3.承担城关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的教育培训和联络服务等工作;研究和指导城关区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4.负责城关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城关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关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城关区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内保障和激励关怀帮扶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政策规定。
6.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城关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部门及单位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7.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离岗休养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计划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城关区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
8.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区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做好科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9.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职级管理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关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10.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和城关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城关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1.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组织实施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城关区知识分子工作。
12.负责城关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干部院校(培训机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工作;负责城关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13.拟订城关区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城关区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4.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建议;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15.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区市党委、城关区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城关区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16.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城关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总体方案和“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17.统一管理城关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职责和机构编制工作。
18.研究拟订城关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指导、协调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城关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机构编制标准,负责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登记管理、绩效评估和信用监管工作。
19.监督检查城关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城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工作。
20.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党委、政府和城关区委、区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21.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城关区委、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22.统筹做好城关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管理监督离退休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党纪党规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23.负责城关区离退休领域党建工作,落实离退休领域党的建设相关政策,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负责城关区离退休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培训工作,培育、选树、宣传先进典型。
24.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考察和重大节日慰问活动。参与做好离退休干部、十八军的四路进藏干部生病住院探视慰问和后事处理有关事宜。
25.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6.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27.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28.督促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29.负责组织编制宣传和信息工作,审核把关组织编制对外宣传报道内容;承担组织编制网络宣传和涉组涉干涉编舆情监测、引导及应对工作。
30.完成城关区委和城关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城关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设和分管2局1校7个综合科室,即:城关区委老干部局、城关区公务员局、城关区委党校、城关区直属机关工委、城关区两新机关工委、城关区编办、城关区驻村办、城关区学教办、组织部办公室、党建办等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05,864,409.38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2025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05,864,409.38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864,409.38元,占100%;
三、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05,864,409.38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4,265.38元,占10.5%;项目支出94,730,144.00元,占89.5%。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864,409.38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5,864,409.38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22,313.38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864,409.38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元10,134,848.02,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22,313.38元,占87%;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11,134,265.38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740,554.38元,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317,400.8元、津贴补贴4,801,148.04元、奖金889,874.54元、伙食补助414,49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1,4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2,6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3,9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经费20,960.00元、住房公积金803,49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4,814.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327,111.00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49,938.00元、印刷费17,13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37.00元。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4,6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600.00
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4年增加282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一辆公车。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和拉萨市委“八项要求”、拉萨市政府“八个力戒”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9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务用车编制适量3辆,实际保有辆3辆,均属其他公务用车。
(四)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总计105,864,409.38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4,265.38元,项目支出94,730,144.00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105,864,409.38元已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年初预算中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不存在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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