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8-30 17:13 | 来源:拉萨城关发布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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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每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但却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公共安全想方设法“钻空子”给防疫工作“出难题”。
为确保疫情工作大局稳定面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城关公安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案例1:2022年8月22日,城关公安分局金珠派出所社区网格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巡逻检查工作时发现,位于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某商贸的廖某、何某等4人,违反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落实临时关停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廖某等4人依法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2022年8月25日凌晨2时许,旺某、边某、尼某等12人,在疫情期间不服从政府防疫工作管理规定,私自从八一社区外出,并准备驾驶私家车辆返回日喀则老家,金珠派出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案例3:2022年8月22日许,出租车司机王某违反我市疫情期间出租车停运规定,擅自运营拉客,被金珠派出所民警及时拦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同时通知出租车公司对该车辆进行处理。
案例4:2022年8月24日,何某、陈某等4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矿业小区内非法聚集、聚众打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金珠派出所依法对打何某、陈某等4人每人处以罚款200元。
据统计,疫情爆发以来,城关公安分局共查结60起,其中包括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共60起,其中涉及擅自开门经营25起、擅自外出22起、聚集打牌5起、聚集用餐2起、无通行证开私家车出门3起、无通行证送外卖1起、物流园负责人不履行防疫政策1起、宾馆负责人不履行防疫政策1起。
城关公安提示
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最紧要关头,请广大群众切莫麻痹松懈,切实履行公民义务,担起个人责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定,齐心协力共战疫情,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莫让病毒“有机可乘”。对于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违法分子,城关公安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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