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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社保热点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11 12:55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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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请问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的高低和哪些因素有关?

答:  

     1、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基数)、养老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退休当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等。

     2、也就是说,养老金计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即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将来退休时领取到的养老待遇或养老金也就越高。

                                            

02

请问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答:

    1、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2、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已领取基本养老待遇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含利息)余额,以及丧葬费抚恤金,按规定计算,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03

请问养老保险换了单位中间有断缴,前面缴的会不会作废?   

      答:

      1、按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单位员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员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2、参保人员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时,申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过期不会作废。

责任编辑:次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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