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第十届 第五次
第105-09号
王素红
城关区
A类
书面答复
关于优化马路两边树木管理以改善路灯光线照射效果的提案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马路两边树木管理以改善路灯光线照射效果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拉萨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影响管道、线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使用和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树木修剪规范及时修剪。修剪树木不得采取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等方式影响树木正常生长。
在我单位管辖内的养护单位根据上级绿化管理单位工作部署,结合《拉萨市城市树木修剪标准》相关要求,对藏热路主干道,行道树进行修剪。7月8日开始我们在藏热路主干道的行道树进行了修剪工作,共计出动120 余人次,出动特种作业车辆24余车次,修剪行道树118棵。目前已完成80%。
我局当前需要保障大庆相关工作。因此明确要求在季节进入11月份后,树木处于休眠状态期间,在冬季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优化城区绿化环境,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我单位将安排养护单位对城区主次干道及行道树开展修剪工作。我们将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确保修剪工作顺利完成,让城区主次干道在新的一年里展现出更加整洁,美观的面貌。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城关区城市管理局,0891-6659092
城关区园林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城关区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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