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19:16 | 来源:教育局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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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安排,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请“工商注册登记地”在城关区的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2017届、2018届高校毕业生按照《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自行备足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城关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拉萨市江苏东路16号),逾期不予受理。
城关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受理学费代偿补偿申请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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