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1 16:47 |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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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展现城关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朝气蓬勃、与时俱进的良好精神风貌,切实达到“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目的,城关区将组团参加拉萨市人民政府拟定于2018年5月在拉萨市群众体育文化中心举办的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更好地完成组团参赛工作,经城关区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关于城关区组团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报告。
附件1:《关于城关区组团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实施方案》。
附件2:《拉萨市体育局关于举办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运动会的函》;
附件3:城关区代表团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目具体负责人;
附件4:城关区代表团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人员统计表。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关于城关区组团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展现城关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朝气蓬勃、与时俱进的良好精神风貌,切实达到“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目的,城关区组团参加拉萨市人民政府拟定于2018年5月在拉萨市群众体育文化中心举办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更好地完成组团参赛工作,经城关区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关于城关区组团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组团参加拉萨市群众体育文化中心举办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预期成效,特成立城关区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亮 市政协党组成员、城关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巴 珠 区政府副区长、区教体局局长
副 组 长:丹巴加措 区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公安分局、教体局、财政局、卫计委、环卫局、文广新局、后勤服务中心、四乡八办。
参加本次运动会的运动员将在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国有公司及各中小学校进行选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丹巴加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区组团参加参赛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所有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区委办、政府办、区教体局作为运动会的总协调机构,负责联系各责任部门,督促落实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区宣传部
1.负责运动会期间城关区代表团的新闻报道、宣传、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2.组织安排群众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工作。
(三)区体教局
1.负责城关区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田径项目(30项)、球类项目(5项)、棋类项目(3项)、游泳项目(2项)、自行车项目(2项)以及吉韧项目;
2.同时负责以上项目的教练员选派、运动员资格审查、选拔、组队、训练、竞赛及报名时所需队员的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注:电子版照片需注明姓名、项目、代表单位、参赛号码、身份证号、近期2寸蓝底免冠电子版照片);
3.提交运动会经费预算报告;
4.负责运动会总体报名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
1.负责我区各项目选拔赛期间场馆内外秩序,周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负责我区各项目选拔赛期间活动场馆的安保、交通疏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负责我区各项目选拔赛期间运动员、教练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财政局
1.保障运动会专项资金及时到位;
2.负责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运动员服装、器材以及保管、发放工作;
3.赛事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资、资产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4.监督运动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好财务账薄、凭证、账务核算、报表及结算等工作。
(六)区文广局
1.负责城关区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押加、秀兹(藏骰)、抱石头、古朵(准度)、民族健身操(规定套路、自选套路)5个项目;
2.同时负责以上项目教练员选派、运动员资格审查、选拔、组队、训练、参赛及报名时所需队员的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注:电子版照片需注明姓名、项目、代表单位、参赛号码、身份证号、近期2寸蓝底免冠电子版照片)。
(七)区环卫局
1.负责城关区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集体拔河项目;
2.同时负责以上项目教练员选派、运动员资格审查、选拔、组队、训练、参赛及报名时所需队员的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注:电子版照片需注明姓名、项目、代表单位、参赛号码、身份证号、近期2寸蓝底免冠电子版照片)。
(八)区卫计委
负责组织协调参赛运动员的体检工作和运动会期间各项比赛场馆的医疗救护、突发疾病的治疗工作。
(九)区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运动会期间团部人员、工作人员、运动员的用餐、饮水、车辆接送工作。
(十)各乡、街道办事处
1.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掘体育运动员;
2.推荐优秀体育运动员参加选拔;
3.支持抽调运动员全程参与训练和比赛,并负责调整运动员日常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由各责任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切实保障城关区代表团参加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各项赛事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强化措施,细化任务。要进一步分解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对重点工作均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预案。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按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附件2:拉萨市体育局关于举办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运动会的函
各县(区)、驻市各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达到“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目的,丰富我市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拟于2018年5月举办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运动会。为做好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运动会备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拉萨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拉萨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拉萨市教育局
拉萨市文化局
拉萨市民宗局
拉萨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
城关区教育局(体育局)
四、拟举办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 2018年5月2日—5月16日
比赛地点:拉萨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
五、项目设置
拉萨市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拟设14个大项,64个小项。为便于赛事组织管理,部分比赛项目计划在开幕式之前结束。
(一) 首届运动会比赛项目
1.田径: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子)、5000米、10000米(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篮球:男、女组。
3.足球:男子组。
4.乒乓球:男子单打、双打,女子单打、双打。
5.羽毛球:男子单打、双打,女子单打、双打。
6.棋类:围棋、象棋、藏棋
7.游泳:男子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女子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
8.自行车:男子30公里;女子,30公里。
(二) 首届民族运动会比赛项目
1.押加:
3个级别:60公斤、70公斤、80公斤及以上
2.吉韧
3.秀兹(藏骰)
4.抱石头:不分级别,石头重量分为300斤、350斤。
5.古朵(准度)
6.民族健身操:规定套路、自选套路。
六、报名办法
(一)参赛单位
以五县三区、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支队、拉萨前卫体协、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团)、市直系统(未设行业体育协会的拉萨市各委、办、局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团)。
(二)首届运动会各单项报名办法
1.各代表团限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联络员1人,医护人员2人,工作人员4人,共9人。
2.田径项目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领队1人,教练4人,男运动员13人,女运动员13人,共31人。
3.篮球项目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共14人。
4.足球项目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8人,共20人。
5.乒乓球项目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子运动员4人,女子运动员4人,共10人。
6.羽毛球项目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子运动员4人,女子运动员4人,共10人。
7.棋类项目共12人,其中:中国象棋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共4人;围棋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共4人;藏棋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共4人。
8.游泳项目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子运动员4人,女子运动员4人,共10人。
9.自行车项目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共8人。
(三) 首届民族运动会各单项报名办法
1.押加项目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每级别2人,共7人。
2.吉韧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共4人。
3.秀兹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共4人。
4.抱石头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共4人。
5.民族健身操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8人(含2名替补,男子运动员不少于4人,汉族运动员不超过5人),共20人。
七、参赛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为拉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在藏工作和援藏(三年援藏)工作人员必须由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需由参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四)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
(五)凡报名、报到时不能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的运动员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各代表团必须为成员购买运动会期间(包括往返行程)人身意外保险,凭保险单据复印件报名参赛。运动会期间出现任何意外,大会组委会不予承担责任。
八、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表报至拉萨市体育局体育科。
九、竞赛办法
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根据报项、报名情况确定竞赛办法。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和团体录取名次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全区运动会各项目比赛获得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名次者均颁发证书。
(三)各项目报名不足3队、3人(含3队、3人),将取消该项比赛。
(四)参加人数不足7人(含7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减2录取名次,依次类推。
(五)足球、篮球项目获得名次的按双倍计算奖牌,计分。(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集体),办法另定。
十一、计分办法
(一)获得各项目前6名的,分别按9、7、6、5、4、3分进行统计。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二)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
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
十二、经费
参赛各代表团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具体比赛事宜,以市政府下发通知为准。
十四、本通知解释权属拉萨市首届运动会暨首届民族运动会组委会。
拉萨市体育局
2018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城关区人民政府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