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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K3984461X/2020-00019 发文字号: 城政办发 〔2020〕1号 公文种类: 通知 发文机关: 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1-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关于印发《城关区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关区人民政府 dldqq.lasa.gov.cn 2020年01月15日 11时47分

八廓古城管委会,拉鲁湿地管理局,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寺管会,各区属国有公司:

为全面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遏制冬春季节火灾高发势头,确保城关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自治区、拉萨市统一部署,城关区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现就城关区实际,特制订《城关区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城关区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5

附件:

城关区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遏制冬春季节火灾高发势头,确保城关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自治区、拉萨市统一部署,城关区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构建新时代国家救援应急体系,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能力和关于《充分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立足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两个大局”,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升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城关区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辖区寺庙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三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关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景宁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格桑多吉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古城管委会,城关区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寺庙管委会,各辖区派出所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格桑多吉大队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跟踪问效等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91030日前)。各单位对本部门或辖区消防安全现状进行研判,制定方案,把握重点,明确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启动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9103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开幕)。组织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曝光重大火灾隐患确保社会单位场所尤其是寺庙文物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和高度严密防范。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至20203月末)。

各单位要对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四、工作措施

()做好顶层设计。城关区分管消防安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有的放失地制定好城关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全面系统地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应急管理局和消防大队要牵头抓总,紧密依托城关区安委会和城关区防安委两级机构,按照“十类”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细致划分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确保城关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狠抓隐患治理。住建局要严格把控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各类行政审批环节,强化全市新建、改(扩)建项目源头管控,继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监管和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施工安全监管和安全用气措施,清理施工现场违规简易用房。自然资源局要组织开展违章建筑及各类简易建筑的专项查处工作,严厉整治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及简易建筑内违规住人等问题。应急管理局要强化对危化品场所及运输车辆、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局要结合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交通枢纽及营运车辆消防安全治理。文旅局要组织开展文物建筑及文物维修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并督促城关区制定计划、细化措施,全面落实。财政局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企业绩效考评体系,对所属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教体局、文旅局、经信局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及加油加气站点、民爆等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力度,加强对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的监管,扎扎实实推动落实辖区单位全面排查。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系统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按照立体化社会防控和常态化整治的工作部署,科学研判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明确检查重点,合理制定实施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特别加强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消防宣传教育等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通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力提升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重点抓好寺庙等重点文博单位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城关区重点寺庙文物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战线长、基础差,要结合城关区整体寺庙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薄弱、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的实际,扎实开展调研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措施,着力改善寺庙消防安全环境。要在建立完善制度,推动责任落实上求长效。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推动各级落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行动自觉。要在建立健全队伍,夯实防控基础上求突破。各级文物管理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加强文物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设置内设机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告知制度,全面落实文物管理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城关区各级文物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结合实际需求配足配好消防器材装备,组织队员定期开展防火培训和灭火演练。要在严格整治隐患,改善消防环境上求实效。要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结合国务院公布第八批寺庙文保单位和城关区寺庙消防安全实际,严格落实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利用法律武器部署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逐殿堂、僧舍、功能性用房等开展“表单式”排查整治,严格排查违规用火、电、油、气等源头性隐患问题。要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防控水平上求改进。文物、宗教等部门要深入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智慧消防”建设,不断加大对文物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力度,结合文物建筑修缮、改造工程同步增设消防设施,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四)加强常态化监督执法。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每日一查制度,要将消防执法数据作为日常调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检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要坚持一手抓数量,一手抓质量,最大限度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到位、行政处罚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要穷尽一切手段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城关区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并严肃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以严防引发不稳定因素火灾、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严防小火亡人为底线,深入分析、研判、评估寺庙文物单位、老城街区、小场所等三个方面火灾风险问题,结合本地年度消防安全综合评估工作,全面摸清各风险场所、区域火灾危险性,重点突出加强老旧社区及住宅、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仓储物流场所、木材加工市场、“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要持续推进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要推动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五)做好重大节日、敏感节点的安保工作。紧紧围绕元旦、春节、藏历新年、除夕夜、元宵节、三月敏感期以及各类宗教佛事活动等重要节日和敏感节点,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前置力量,全方位无死角落实各类消防安保措施强化消防安保和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各级商务、公安、应急、文物等部门要针对“三节”、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敏感节点人员大量聚集、动态火灾隐患增多的实际,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寺庙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全覆盖排查整治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等源头性火灾隐患,死看死守重点要害部位,确保消防安全。各级维稳指挥部要建立联动处置机制,重点加强城镇中心广场、寺庙、要害单位、易燃易爆场所、交通枢纽等区域、场所消防安全管控,落实各类活动现场消防安保勤务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大力推广消防安全实用技术。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持续推广城市物联网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新技术的应用安装,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宣传新技术在预防和减少火灾伤亡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要将其纳入消防宣传十进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紧盯综合体、寄宿制学校和宗教活动场所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火灾综合治理水平。各级消防部门要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类自然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要强化灾害类型预案制定和重点单位、重大活动现场实战演练,重点强化石油化工企业及高层、地下建筑灭火技术研究,逐一开展摸排、评估、熟悉、演练,提升灭火攻坚能力。要全面熟悉、维护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立完善供水、环卫等部门联动机制。要落实全勤指挥制度,强化执勤带班、现场驻守、街面巡逻,确保一旦有事,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七)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 119消防宣传月工作成果,结合冬季火灾发展规律和诱发因素特点,紧紧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强基办要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三合一、农村、老旧社区等重点场所,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深入街道、学校、社区、单位等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新闻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覆盖面广、传播快、影响大的优势,制作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人社部门要支持各级消防部门组织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科技、文化、卫生、农牧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面向农牧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6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全市各级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分工责任,进行分片包干,集中整治一批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城关区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总结考核,落实奖惩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纳入全市2019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各级部门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细化措施、通力协作,并确定专人,对照考核细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城关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0891-6357119)。2019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03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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