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2 12:41 | 来源:发改委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我区工程咨询质量,提高工程咨询水平,促进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充分体现市场开放原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工程咨询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区将开展新增咨询评估机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公告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守行业规范和执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2.符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9﹞623号)等文件的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固定营业场所,且各类硬软件设施配备齐全。
5.参加本次遴选的咨询评估机构,必须配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造价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和相关专业人员等。
6.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咨询评估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失信、违法记录。
三、报名咨询评估机构需提供资料:
四、其他事项
报名登记结束后,将组织开展遴选审核工作。遴选结果将通过城关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报名地点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31号,拉萨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1办公室。
联系人:扎珍 18989098402
责任编辑:发改委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