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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开出拉萨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时间:2020-04-17 12:50   来源:蔡公堂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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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拉萨市第一张藏汉双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农村经济合作社开具,这标志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拉萨市正式推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当天下午,在拉萨市、城关区两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的见证下,白定村农村经济合作社生产的白萝卜、卷心菜等在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由合作社理事长拉巴次仁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一联出具给消费者,一联存档备查。至此,拉萨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正式开具。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拉巴次仁说:“我们此次发放食用农产品食品合格证,对合作社的种菜群众有很大的帮助,他们把菜拿到市场售卖的时候,有证件的话就会很方便。另外,有了合格证,市民买菜时知道没有化学药物,可以买得放心、吃得放心。”

市农业农村局制作的藏汉双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内容,便于生产主体填写出具和群众识别。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推出,将有利于形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推行,进一步明确了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加强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形成市场倒逼机制,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构建以食用农产品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补齐了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上市销售的监管短板。”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科长达珍说。

达珍介绍,除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养殖主体外,拉萨市还将种植养殖散户也纳入了合格证推行的对象范围,做到监管对象无死角、无盲区。同时,拉萨市还鼓励生产区采取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四种形式之一作为开具依据。下一步,市、县(区)两级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合作,从源头把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拉萨市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张琼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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