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19年12月,我区“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比上年减少231 万元,下降27.56%;
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比上年下降8 万元,下降56 %,接待费主要用于北京通州区对我区开展帮扶工作期间购买药品、哈达、氧气等。
城关区财政局
2020年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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