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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拉萨市城关区2019年鼠疫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4 16:45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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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局势稳定,确保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拉萨市城关区2019年鼠疫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拉萨市城关区2019年鼠疫防治工作方案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拉萨市城关区2019年鼠疫防治工作方案

鼠疫又称(一号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规定的甲类烈性传染病,是一种发病急、传播快、病死率高、对人类危害极大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我区自1996年开始在夺底、娘热和蔡公堂乡先后发生了鼠间鼠疫。鼠疫疫点基本上包围了拉萨市区,直接威胁着拉萨市区人民的生命安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公路的建设,城市人群进入乡村旅游休闲度假鼠疫自然疫源性地区的活动不断增加。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局势稳定,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两级政府鼠疫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城关区鼠疫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关区卫健委的鼠疫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西藏自治区鼠疫防治办法》、《青藏铁路鼠疫监测防控工作方案》和《拉萨市鼠疫防治预案》的要求,在城关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施以监测、人群防护、宣传教育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我区的鼠疫防治工作,控制和降低动物间鼠疫的流行强度,严防人间鼠疫的发生与流行,为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积极为促进我区的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局势稳定和构建和谐城关服务。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鼠疫防控工作坚持政府领导、卫生部门实施、其他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防鼠疫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城关区政府调整和充实鼠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区鼠疫联合防控工作,研究解决我区鼠疫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检查、指导全区的鼠疫防治工作。各乡、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鼠疫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将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三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从4月—11月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各成员单位要保证人员落实和信息畅通,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    亮  市政协党组成员,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 组 长:梁 光 文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李 良 国   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刘 晓 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丹增次仁    区政府办主任

 桑    旦   区卫健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巴    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贡嘎卓玛   区经信局局长

次仁德吉   区财政局局长

曲尼旺姆   区文旅局局长

袁 云 生   区发改委主任

边巴次仁   区住建局局长

王 福 强   区委宣传副部长

和 吉 热   纳金街道办事处主任

旦增罗布   夺底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永 海   蔡公堂乡街道办事处主任

边巴次仁   娘热街道办事处主任

贡    嘎   区宗教局局长

赵 芳 芳   区应急管理局长

(二)部门职责。预防和控制鼠疫,需要各部门同心协力,密切合作,互通信息,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是:

1、区政府:要负责把鼠疫防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鼠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政府行为、部门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积极组织卫生、农牧、公安、工商、住建、教育、工信、民宗、安全生产等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农牧民和外来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作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区委宣传部:负责鼠疫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鼠疫防治知识的宣传,宣传鼠疫对人类的危害,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3、区卫健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队伍;负责疾控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参与鼠疫防治工作;储备必要的灭鼠、灭蚤、消毒药品和器械等鼠疫应急物资;鼠疫疫情监测,开展鼠疫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鼠疫疫情控制;疫区的消杀和环境卫生处理;开展保护性灭獭工作;鼠疫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鼠疫疫情的报告;隔离密切接触者,对鼠疫患者的家属实施就地隔离检诊,对密切接触者每日常规检诊,预防性投药等工作。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和旱獭异常情况的监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和外来农民工猎捕、剥食旱獭行为的监管。

5、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对拒绝、阻碍卫生、工商、农牧等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理;对于随意大肆猎捕旱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人间鼠疫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鼠疫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6、经信局:负责对旱獭及其制品销售经营的监管。严格按照“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边检查、边清缴、边整治的办法,把禁止收购、加工、经营旱獭动物及制品列入市场巡查内容,依法强化市场监管,禁止旱獭动物及制品在市场流通,严厉打击经营旱獭动物及制品的行为。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矿点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严禁矿点人员猎捕、剥食旱獭。

7、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疫情处理、疫情监测等资金,建立起高效、畅通的经费拨付渠道和管理、使用制度,确保鼠疫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8、区武装部:负责协调疫区驻军部队的鼠疫防治工作,并协助和支持地方政府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9、区文旅局:负责对游客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宣传,避免游客在鼠疫疫源地区,接触旱獭及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

10、区发改委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施工单位人员猎捕、剥食旱獭行为的监管。

11、区宗教局:负责对辖区寺院僧尼及朝佛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的报告工作。

1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13、区教体局:负责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将鼠疫防控教育纳入学生教育教学。

14、街道办事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控制鼠疫的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辖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尤其,加强对外来采石、采矿等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他们从事捕猎旱獭等动物,严禁剥食和接触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对从事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制品举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城关区鼠疫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鼠疫流行季节(4月-11月)期间鼠疫疫情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动物间鼠疫疫情,并将鼠疫疫情控制在动物间,严防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确保疫区广大人民群众和首府城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内容和方法

鼠疫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控制动物间鼠疫,严防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具体工作内容及方法如下。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加大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是鼠疫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在鼠防工作中只要宣传工作做到家,才能够做到群策群力。卫生、宣传、住建、教育等相关部门和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各种形式,反复向群众宣传鼠疫防治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和主动参与意识;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鼠疫防控工作,参加清理环境,除害防病的爱国卫生运动。尤其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游客的宣传和教育,为群众和流动人口详细讲解鼠疫对人群的危害,鼠疫的传播途径和鼠疫预防中的“三不”和“三报”等相关知识,以提高疫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并主动参与到鼠疫防治工作中,严禁出现剥食旱獭或不明原因死亡动物。

2、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鼠疫诊治水平。区卫健委要加大对疾控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鼠疫诊治水平和处置水平,严防漏诊、误诊、误治和疫情流行和蔓延。严格按照疫情防治要求,对疫区及时进行处理和监控,以便就地控制疫情。

(二)疫情监测和报告

1、动物间鼠疫监测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设立监测点,在鼠疫流行季节按照监测方案开展鼠间疫情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宿主、媒介、病原学及血清学等各项监测指标。一旦监测到鼠间疫情,应及时报告,根据情况适时预警,提出疫区处理方案,防止疫情扩大和蔓延。重点做以下监测。(1)旱獭密度、数量和分布变动。(2)宿主(喜玛拉雅旱獭)寄生蚤的种类、数量。(3)及时发现和采集不明原因死亡的旱獭、藏系绵羊、鼠兔、岩羊、藏狐等动物材料,进行鼠疫病原学检验,掌握监测区内的动物间鼠疫流行情况。(4)采集鼠疫指示动物(犬类)血液,进行血清学检验,掌握动物间鼠疫流行动态。(5)完成探洞、布夹,对野外夜行鼠数量及旱獭洞干蚤进行调查工作。

各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和居委会要在疫点指定鼠疫监测员,在鼠疫流行季节,充分发动和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病死旱獭等不明原因死亡动物,以便及时发现疫情。

各乡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及时报告,就地隔离、观察和治疗,采集标本送检,隔离留观密切接触者,并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人间鼠疫监测

在做好动物间鼠疫疫情监测的基础上,依靠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疫区广大农牧民群众,及时发现报告疑似鼠疫病人。必须做到人间鼠疫“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理”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加强对在鼠疫疫区牧民及外来打工(采石、采矿)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捕猎、剥食旱獭或其他不明原因死亡动物等容易引发人间鼠疫的危险行为。

五、应急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要保障鼠疫防治工作所需各项经费,区卫健委要储备鼠疫疫情所需的各项物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做好紧急处理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1、区卫健委要配备鼠疫防治工作人员在野外调查以及监测、疫情处理必须的装备和防护用品。

2、鼠疫高发季节必须保障鼠防工作需要的车辆、采样和监测设备。

3、疾控中心鼠疫防治人员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4、在“日报告”和“零报告”的基础上,一旦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电话,鼠防专业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出发,及时赶赴疫区现场。就地扑灭疫情,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责任编辑: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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