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4 16:46 |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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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廓古城管委会,拉鲁湿地管理局,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关区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经城关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市城关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督办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完成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转办的各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亮 市政协党组成员、城关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唐 兵 兵 区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梁 光 文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 德 明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达 娃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刘 代 红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沈 朗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汪 锋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隋 兴 国 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 多 多 区政府副区长
李 锦 民 区政府副区长
格桑旺久 区政府副区长
多吉优加 区政府副区长
拉 珍 区政府副区长
刘 晓 莉 区政府副区长、夺底乡党委书记
张 志 区政府副区长
彭措次仁 区 政 府 党 组 成 员、拉 鲁 湿 地 管 理 局 局 长
曹 鹏 程 八廓古城管委会副主任
尼玛次仁 区公安分局政委
金 美 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才 旺 区法院院长
尼 玛 乔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尼玛次仁 区公安局政委
和 吉 热 纳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旦增罗布 夺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边巴次仁 娘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永 海 蔡公堂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米 玛 八廓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李 云 吉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王 爱 军 吉崩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次 旺 嘎玛贡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强 炫 扎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郭 华 强 金珠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吴 金 川 公德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索朗加措 两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单增曲珍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丹增次仁 区政府办主任
亚 啦 区 委 宣 传 部 常 务 副 部 长、文 明 办 主 任
次仁德吉 区财政局局局长
邬 杨 区人社局局长
边巴次仁 区住建局局长
晋美旺秋 区发改委副主任、交通局局长
伊 苏 区环保局局长
巴 桑 区国土分局局长
蒲 坚 刚 市规划局监察科支队支队长、区规划分局负责人
唐 小 君 区卫计委主任
曲尼旺姆 区旅游局局长
尼玛顿珠 区环卫负责人
贡嘎卓玛 区工信局局长
巴 桑 区食药局局长
索朗次仁 区农开办主任
巴 桑 区农牧局局长
尼玛次仁 区信访局局长
德吉央宗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申 晓 东 区违建办负责人
格桑旺姆 区安监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督办组、宣传报道组、追责问责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伊苏同志主持开展日常工作。
(一)整改督办组
组 长:唐 兵 兵 区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格桑旺久 区政府副区长
多吉优加 区政府副区长
张 志 区政府副区长
彭措次仁 政府党组成员、拉鲁湿地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委办、 政府办、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农牧局、卫计委、旅游局、公安局、环卫局、工信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水利局、发改委、交通局局长、违建办、安监局、四乡八办主要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转交的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承办各乡(街道)、单位和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公开相关整改情况;会同相关乡(街道)、单位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统计、上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实时跟踪、汇总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按时报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一案一档”要求收集整理案件卷宗。
整改督办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1.项目规划问题整改督办组:由政府副区长格桑旺久任组长,城关区规划分局局长蒲坚刚任副组长,发改委、农牧局、国土分局、产业办、净土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指导涉及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立项和智昭产业园区规划等问题线索进行答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2.城市基础设施问题整改督办组:由政府副区长多吉优加任组长,住建局局长边巴次仁,发改委副主任、交通局局长晋美旺秋任副组长,四乡八办、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指导涉及城市基础设施的问题线索进行答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3.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督办组: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拉鲁湿地管理局局长彭措次仁任组长,拉鲁湿地管理局副局长尼玛多吉任副组长,四乡八办、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指导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进行答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4.环保能力建设问题整改督办组:由政府副区长张志任组长,环保局局长伊苏任副组长,四乡八办、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指导涉及环保能力建设的问题线索进行答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5.生态恢复问题整改督办组:由政府副区长格桑旺久任组长,区国土分局局长巴桑任副组长,四乡八办、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指导涉及非法侵占国有土地、生态恢复的问题线索进行答复、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 代 红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亚 啦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宣传部、记者站
主要职责:按照城关区整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审核流程,负责新闻报道与发布工作;收集、分析、监测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媒体正确开展宣传报道,协调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整改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问题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三)问责追责组
组 长:隋 兴 国 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 组 长:拉姆卓玛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拉巴扎西 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 元 银 区纪检委副书记
邬 杨 区人社局局长
主要职责:督促各工作小组按照自治区、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并将追责问责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对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转交的追责问责任务进行深入调查,逐一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转办的环境问题,存在查处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四)办公室
主 任:张 志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伊 苏 区环保局长
工作职责: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承担整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城关区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根据自治区、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要求,安排有关部门准备专题汇报材料;负责编发整改工作简报、会议纪要和情况通报等材料;负责汇总问题整改材料并上报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拉萨市整改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提供其他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凡是未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影响全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直接进行追责。
(二)确保整改成效
各乡(街道)、单位和企业,要及时高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整改情况,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汇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的量化落实,把汇报制度作为解难点、求突破、抓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每周二上午将工作进展情况(纸质、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315办公室)。
(四)强化督导考核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对全区范围内各行业、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及时发现迎检工作的不足,认真督促整改到位,促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确保迎检和专项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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