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
职权名称: |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 职权编码: | 10CGHBJXK-2 |
子项: | |||
行使主体: |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 咨询电话: | 6403315 |
职权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3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第三十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污者必须在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内,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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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应提交的材料(新建项目的排污者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有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有维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能力;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设施、装备;排放污染物满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要求。 现有排污者申请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由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按规定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的排污者,已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安装自动化监控仪;排放污染物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7.有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区环境监察总队初审后的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排污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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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办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的、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未说明不受理排污许可证核发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
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违法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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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党纪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 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 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信许可。
《党纪政纪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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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