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2 11:01 | 来源:拉萨城关发布 | 访问量: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城关区广大高校毕业生:
根据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安排,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就业服务期满后2年内提出申请),按照《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自行备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三份,在4月3日-4月28日期间,申报人将申报材料递交城关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下载请扫描二维码
城关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次白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