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对拉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建议内容】

关于尽快解决老城区房产过户手续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

2016年9月10日,城关区房产局接到市国土局《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相关事宜的函》(拉国土资〔2016〕578号)后,城关区停止办理了辖区房屋登记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16年9月10日后房产不能单独过户,必须办理不动产证后才能进行抵押或过户。由于老城区内土地未确权,导致一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2020年,按照《城关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城关区正式成立了自然资源局,并明确了涉及私人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由城关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城关区自然资源局已及时向城关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行业部门上报了成立城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申请,从人员、场所、设备、软件、资金等各方面着手,全力推动组建城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建工作。待登记部门正式组建后,将及时开展辖区土地初始登记试点工作,并逐步有序推动城关区自建房初始登记工作。同时,为切实解决好老城区居民大院群众办证问题,确保房屋产权明晰,结合相关工作契机,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衔接,突破性的办理了老城区内部分居民大院大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并拟定上报了解决老城区居民大院办证事宜相关文件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全力推动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老城区居民大院办证相关事宜,确保尽快解决好群众的诉求。

感谢您对我区土地类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城关区自然资源局0891-6403017。

附件:征询意见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