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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时间:2021-01-12 11:41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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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持有我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自治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现定条件。

(二)申请流程: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口簿、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健康状况就业状况等证明材料一家庭成员共同填写《西藏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收入及财产查询授权书》→支出型贫困家庭(因病需提供:就诊票据、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单据;因学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学费发票等支出费用以及教育资助等证明材料)→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多渠道调查核实(人户率100%)→在5个工作日内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出审核建议→公示7天→上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对符合条件拟批准的家庭进行7天公示,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告知;通过审批的发放《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一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发放低保金。

(三)低保待遇: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差额补助,按照核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2019年低保保障标准:自治区城镇每人每月800元(拉萨市城镇每人每月864元),农村每人每年4450元)。

(四)政策依据:《西藏自治区城乡量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藏政办发[2017]141号)

联系单位:城关区民政局

办公(办事)地址:林廓东路38好

联系电话:6403263

责任编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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