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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召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专题讲座

时间:2020-08-04 10:46   来源:城关区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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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上午,城关区举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专题讲座,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宣传创建处处长刘军应邀授课,城关区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尼玛云丹主持。

讲座上,刘军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内容以及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用详实的数据和典型案例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修订的背景、目的、意义、总体考虑及主要内容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讲座上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做到自觉坚定、言行一致。要强化责任担当,以学习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为契机,在思想认识、方法举措、工作标准上紧跟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要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凝聚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区,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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