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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时间:2023-08-30 18:59   来源:城关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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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文件要求,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办法》。现将拉萨市城关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组织领导。城关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城关区、各涉农街道两级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程监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责任制。

2.绩效考核。城关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职能部门、各街道的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达5%,考核结果作为评价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连续3年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均位列拉萨市前列。

3.规划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纳入《拉萨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年)》、《城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点突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抓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执法权在市一级),加大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户合法权益。建设全程质量安全可控、绿色清洁、可追溯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体系。

4.经费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保障资金80万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规模生产单位监管数据库,建立了城关区种植、畜禽养殖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农资经营监管名录,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名录,农贸市场经营者名录,截至目前,我区没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

2.人员培训。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举办宣传活动,加大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基地、农资兽药经营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追溯并行系统等培训班,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到100%。

3.过程控制。在种植养殖生产环节中,我区始终将生产过程控制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不断强化措施,严格实行生产过程管控。与列入监管主体备案的生产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例行系统培训班等。通过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白定经济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对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同时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辖区无屠宰企业。

4.产品自检。每年年初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监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批发、零售市场,尤其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测工作。2021年至今全区完成定量检测209批次(其中2021年完成50批次,2022年完成100批次,2023年至今完成59批次),合格率达98.05%;定性速测48068批次(其中2021年完成24124批次,2022年完成15744批次,2023年至今完成8200批次),合格率达98.81%。通过开展监测,及时掌握全区种植养殖环节、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状况,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病死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完成全区四个涉农街道病死畜禽与集中无害化处理无缝衔接,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4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种植养殖合作社、4家兽药经营店、19家动物诊疗机构、9家农资经营店、2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监管名录,对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同时对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了100%监管名录制度。从源头上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农业投入品生产者、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和备案。

2.规范经营。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置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农资经营户经营台账记载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情况。辖区内农资经营店、兽药经营店经营规范,未销售高毒农药和违禁兽药品。对两个规模化养殖中心实施了养殖环节巡查登记本,养殖环节的自配饲料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在全区农药经营店、兽药店要与专业的医用废弃物回收企业签订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协议,确保废弃物规范化处置。

3.平台管理。依托西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启用农资监管平台,开展农药、兽药产品入市经销备案审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入市经销农药兽药产品进入平台统一登记。

4.质量监测。一是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二是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加大巡查检测力度,杜绝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每年年初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监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批发、零售市场,尤其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测工作。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15000个,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上级下达的指标。2021年至今全区完成定量检测209批次(其中2021年完成50批次,2022年完成100批次,2023年至今完成59批次),合格率达98.05%;定性速测48068批次(其中2021年完成24124批次,2022年完成15744批次,2023年至今完成8200批次),合格率达98.81%。通过开展监测,及时掌握全区种植养殖环节、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状况,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2.日常巡查。4个涉农街道设立专门的检测室和办公室,配备了2名网格监管员,每村配备了1名网格协管员,以辖区内规模种植生产基地、合作社等的蔬菜为重点监测对象,抽检时间与频次原则上应结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实际进行每月检测。

3.信息公告。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城关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布,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信息17条。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执法检查。制定城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等方案、文件,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2020年以来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出动人员720人次,检查农资店、生产基地等1168家次。

2.依法处置。机构改革后,我区无执法大队,由拉萨市农牧综合执法大队统一处置。

3.健全机制。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区食安办牵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4.应急处置。制定城关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快速、科学应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近三年我区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1.环境监测。实施种养结合,在两高标准养殖中心所生产的粪肥,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和粪肥还田消纳池,免费灌溉到净土公司油桃基地和涉农街道群众农田,有效解决了畜禽养殖对环境污染的风险。同时,严格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工作,积极推广耕地保育措施,连续5年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利用量逐年减少,从2020年农药量为1.7吨到2023年1吨,减量增效成绩明显。每季度对两个养殖中心进行环境监测,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2022年投资1500万对高标准奶牛养殖中心尿液储存池、运动场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了污染防治能力。

2.标准入户。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印制技术手册、操作规程、技术规范等,标准入户率达到100%。2016年12月城关区高标准奶牛养殖中心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17年7月国家标准委认定国家级奶牛标准化示范区,2020年6月高标准奶牛养殖中心、嘎巴生态牧场和乳制品建工厂获得了学生奶生产基地。

3.技术推广。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一是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技术。制定了《城关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积极推广新型植保器械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病虫害防治农药替代行动,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切实增强农药使用者的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水平。二是推行配方施肥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推广施用配方肥,减少了化肥的使用量(主要是氮、磷肥),有效遏制了不合理施肥、过量施肥带来的农业面源污染。三是积极推行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使用技术。认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有效地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开展了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部、省、市、县抽检合格率达100%。四是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场建设2个。

4.质量安全认证。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证后监督和标志使用管理,推动“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创建了“拉萨牛奶”、“高原纯牛奶”15个产品品牌和“拉萨牛奶”“拉萨辣椒”“拉萨酸奶11个“三品一标”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比例达40.8%,并制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了产地、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则。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监管能力。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购置检测仪器、安排工作经费,全面开展蔬菜、生鲜乳、“瘦肉精”等快速检测工作。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辖区农产品定性检测工作。设置30名村级防疫员兼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督导巡查各自辖区内的日常监管工作。

2.检测能力。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的要求,制定《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岗位职责》,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58项制度。城关区四个涉农街道配备专门检测人员,常态化开展检测业务。

3.执法能力。城关区是拉萨首府城区,2019年机构改革后,城关区不再设立执法大队,在设立拉萨市农牧综合执法大队。

4.设备条件。2020年我区投资1634万元建设城关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占地面积1889平方米,购置相关检测仪器设备81台,于2022年投入使用。全区4涉农街道均配置农产品检测站。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1.完善制度。制定城关区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不定期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的企业进行告知和指导。

2.创新机制。一是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奖惩举报制度》、区动检站实行无害化处理及举报奖励机制,举办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场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周活动等13场次,形成良好社会共治局面。二是研究推进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衔接监管、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全程追溯试点等工作。目前已有3家生产企业1合作社纳入实施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41942张,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

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意识淡薄。农产品生产分布零散,部分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履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职责,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到位。

(二)品牌建设比较困难。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手续复杂,申报时间长、投入大,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积极性不高。优质不能体现优价,续展“三品一标”也没有积极性。

三、下ー步工作方向

我区将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产管结合,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从“田间”到“舌尖”上的安全。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行动。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执法检查工作,紧盯涉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加强基层网格化建设。加强对街道、村监管员的指导,提升基层的监管能力和检测能力,落实好基层监管公共服务职责,提升基础网格化监管水平。同时,积极统筹涉农资金,配置使用胶体金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快速检测的精确度。

(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推进全程追溯试点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示范带建设,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制定农业行业标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稳步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批知名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品牌。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办法》,对工作考核涉及的各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96.7分,创建工作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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