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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具体方案的请示

时间:2020-09-04 12:48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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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根据我区实际,上级部门制订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文件指示精神,我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总体思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质量安全有保障作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核心目的。

(二) 目标任务

     按照拉萨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需要完成7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分别为蔡公堂乡2户、夺底乡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贫困边缘户2户。

二、 改造对象认定标准、补助资金配套标准、

(一) 改造对象认定标准

       改造对象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其他困难户以办事处认证为准,我局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四类重点对象不列入危房改造计划。

(二) 补助标准

由于各个县区的情况不同因此上级部门未制定具体方案,要求各县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方案,根据住建部文件,要求以居民自筹为主,多渠道投入改造资金,结合以往本级配套情况,暂时以每户8.328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5户上级资金1.328万元/户、本级资金7万元/户;2户本级资金8.328万元/户,共计到位资金58.296万元,实际根据设计公司提供的每户改造所需资金适实进行调整。

三、申请程序

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对象确认程序。同时落实改造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

四、 改造原则

(一)坚持居民自愿申请、自主选择的原则

由于7户房屋均为C级危房,为了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真正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防止因改造出现返贫的情况,具体改造方案要根据居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对房屋进行重建或加固。

(二)工程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原则

1、项目前期由施工队根据要求上报改造方案,我局将通过评审程序严格把关改造方案,确保方案合理、科学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规定。

2、根据改造方案,在改造中由我局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待项目竣工后,实行专业单位、户主、办事处工作人员、我局工作人员四方共同验收制度,并对资料进行归档。

五、建设面积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一)建设面积标准

根据住建部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到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三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具体以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为准。

(二)工程质量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要求我区改造后危房符合“5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最终实现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结合我区实际以及实践的基础上,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质量安全保障标准要求是:

1、房屋重建要求:

1.1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

1.2承重结构受力明确、强度基本满足结构稳定的要求;

1.3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当地抗震设防基本规定;

1.4围护结构完整,并与梁、柱、板(或楼面屋盖)等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1.5非结构构件均有可靠连接;

1.6施工用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来明确、质量合格,施工工艺基本规范;

1.7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5个基本”。

2、房屋加固维修要求:

2.1 消除农房正常使用危险点,明显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传力不明确、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

2.2对基础不均匀沉降农房,可采用生石灰挤密桩、扩大基底面积、压力注浆等方式加固地基基础,也可通过加强上部结构整体性的措施提高房屋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

2.3局部歪闪墙体应设置可靠支撑进行加固,或拆除重砌。墙体冲砌时应做好楼屋面的临时支撑。

以上作为房屋建设时的参考,实际施工建设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六、资金拨付方式

由于本次工程量较小,前期以施工单位全额垫资的方式进行改造,待竣工验收后由居委会、办事处、住建局层层把关后,通过拨款审批的方式由城关区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七、不足部分解决办法

根据拟定方案投资情况,对于不足部分资金,由辖区办事处、住建局组织,居民与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还款协议。

以上为我局根据实际制定的初步方案,计划在本月30日之前完成与住户的协议签订,待该方案上会通过后立即实施相关工作。本方案根据以下文件进行制定:

1、《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

3、《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拉住建字[2017]553号  

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8日

责任编辑:城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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