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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区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17 11:24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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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保领导、八廓古城管委会,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高食品生产单位法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区、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的具体工作要求,城关区食安办结合城关区工作实际,对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三小一摊”等取得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分级摸底统计(经摸底统计城关区辖区内现有B级主体52家,C级主体4112家,D级主体14493家),并制定了《城关区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经城关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您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城关区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城关区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国务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的要求,对城关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层分级分类,由县(区)、乡(街道)、村委会(社区)三级领导定人定点督导帮促,实行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帮助市场主体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促进涉及食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和分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督导,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参与督查指导,根据督察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情况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通报。形成领导带头、全面动员、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突出风险管理、精准防控。结合我区实际,对督导领导依据行政层级分层,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据规模大小、风险高低分级分类,实现层级对应动态督导帮促,以风险高、问题多的行业、环节和市场主体为重点,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提升精准防控能力。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全覆盖督导、全方位服务,对低风险的市场主体,通过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督导帮助企业规范行为、纾解发展难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内容和步骤

按照2022年打基础、2023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常态化运行的要求,2022年底前扎实打基础,初步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具体包括:

(一)确定包保主体、包保领导(2022年12月31日前)

1.摸清市场主体底数。食安办统一组织对城关区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小作坊”、“小食杂”的分布、规模、业态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结合辖区包保主体和领导数量及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包保主体风险分级分类标准。

2.确定包保领导范围。按照行业类别划分各行业,区委、区政府领导包保相应B级主体参与督导工作。各街道、社区结合包保主体情况,参照包保主体标准,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执行包保,社区存在包保主体特别多的情况,将包保领导范围扩大至街道正式工作人员负责

3.包保主体分级建档。采取街道、社区依次分级方式,由城关区食安办、街道、社区分级建立B、C、D级包保主体台账。

(1)城关区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

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

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

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2) 城关区各街道领导班子、区直属部门“四联四包”包保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包保C级主体。

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

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

3)区直属单位“四联四包”正式干部职工、街道正式干部、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

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二)建立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2023年1月31日前)

1.拟定包保领导名单和责任清单。城关区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包保主体台账,拟定县(区)级包保领导名单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报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确认,城关区食安办参照标准建立街道、社区CD类主体台账,社区包保领导名单、责任清单经社区确认后报街道政府。

2.各级包保领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城关区食安办组织级包保领导与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街道主要负责人与社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城关区食安办将区、街道、社区承诺书纸质档案报市食安办存档备案。

(三)开展宣传培训(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

1.城关区食安办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宣传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分层分级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等内容。

2.城关区食安办协调做好包保领导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衔接。

(四)组织开展督导(2023年3月31日前适时开展)

1.督导发起。城关区食安办负责提醒城关区督导领导发起对督导主体的督导工作。各街道、社区参照执行。

2.督导频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工作,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3.督导形式。督导包括现场督导及非现场督导两种形式。在督导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大型商超、餐饮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分片督导、集中督导。对低风险的市场主体,可通过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非现场形式进行。各级保包领导可通过微信建群等方式,建立工作台账,使包保领导与市场主体互相知晓,随时掌握各保包主体动态。

4.督导流程。督导领导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开展现场督导。完成督导后,在任务清单签字确认。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督导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收到督导领导通报的问题后,应当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牵头职责。城关区食安办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在城关区区委、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下,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街道、社区要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

(二)开展工作督查。城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报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邀请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参与督查。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保包领导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督查频次一般每年1次。

(三)汇聚工作数据城关区食安办按照数据采集要求,组织街道、社区填报《督导主体台账》《督导领导名单》《责任清单》等信息,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食安办及时更新报送有关信息,维护“落实属地责任平台”,建立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包保主体经营地址、经营状态、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信息。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督导领导应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帮促,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不得以督导代替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杜色层层陪同。督导领导每年向本级政府或村委会(社区)和上级食安办报告履职情况。

责任编辑:次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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