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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城关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2-22 17:15   来源:城关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体: 【打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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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通知》(藏环函2020249号)及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拉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城关区工作实际,现将《城关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要求,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推动改善河流水质环境。

坚持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行业部门职责,各街道和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形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合力,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存在问题

(一)城关区入河排污口概况。

前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拉萨市生态环协同第三方技术公司在城关区辖区内开展了入河排污口的自查核查工作,共复核187个入河排污口,无规模以上排口。

187个入河排污口按排污类型统计,企业(工厂)废水入河排污口0个,其中规模以上0个,规模以下187个;均为市政生活废污水入河排污口。其中涉及夺底街道39个、娘热街道104个、纳金街道5个、两岛街道5个、金珠西路街道17个、蔡公堂街道14个、功德林街道1个、拉鲁湿地2个,根据河域统计出涉及中干渠23个、流沙河142个、北干渠2个、拉萨河20个。(附表)

(二)存在问题

城关区辖区内污水处理、雨污分流不彻底。城乡结合部分城市管网未实现全覆盖,污水管网收集系统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造成少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河流,直接影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1月1日至2月28日)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要明确整治任务、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一是对照《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调查表》,对187个入河排污口进行逐一排查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建立台账,全面查清每条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数量、位置、排放方式入河方式,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边排查边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针对187个排污口中10个无污水排出排污口、2个疑似雨水管网的问题,夺底街道、纳金街道、功德林街道、两岛街道、金珠西路街道按照属地进行摸排,确定排污口现状并对无污水排出排污口采取封堵措施。

(二)整治和巩固提高阶段

1.整治阶段(2021年1月-12月31日)

187个排污口进行分类处置,2021年底前,按照“封堵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分类管理处置,使河道水质普遍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防止入河排污口出现新增、防止封堵的生活污水排污口“死灰复燃”,对新增排污口进行依法处理,强化日常监督及监测,保证各类入河排污口排放水质稳定达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由城关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不定期组织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组织召开进度调度会,并及时汇总整治情况于每月25日上报工作进度,报至城关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号楼315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同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报区委、政府予以通报。

2.巩固提高阶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发改、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各街道本着属地管理和行业部门职能,做好规划、争取资金,将须整治并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污口纳入规划和基础设施改造范围,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申请项目并争取项目资金,综合考虑选择入河排污口工程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要整治任务

(一)禁止新增生活入河排污口。各街道办是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管理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核查溯源整治工作,建立辖区入河排污口清单和问题台账,并按照“一口一策”的整治原则,制定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计划),全力开展辖区居民生活入河排污口整治。将排查出的187个生活污水排口分类整治,积极对接各项目单位纳入规划和基础设施改造范围,降低入河污染负荷,改善水域水质,确保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原则上在辖区范围内不得新增生活入河排污口,严格限制设置新的生活入河排污口。

责任领导:各街道包片县级领导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人: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配合部门:拉鲁湿地管理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落实排污许制,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落实排污许可制。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对污水排放量较大以及排入重要水功能区的入河排污口,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实行排污信息共享,定期进行通报。

责任领导:张 政府副区长

拉姆次仁 政府党组成员、拉鲁湿地管理局局长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

人:伊    

配合部门:拉鲁湿地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统筹谋划,突出整治重点。对城建成区直排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纳管,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分类整治推进排污口整改工作,实现辖区内污水收集进入市政管网进行处理。

责任领导:旦增江才政府副区长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人:边巴次仁

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发挥城关区“河长制”工作机制。加大“三渠一河”、拉萨河河道岸线日常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街道积极开展水利、环保联动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私设排污口、乱排乱放行为,规范管理雨水排口,加强汛期前对雨水管网清淤工作,加强源头管控,防止污染物倾倒入雨水管网系统,进一步巩固城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

责任领导:拉珍政府副区长

责任部门:区水利局

人:普布卓玛

配合部门:拉鲁湿地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农村生活污水散乱排污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以村为基本单位,规范农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实现村级污水处置规范。

责任领导:拉    政府副区长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人:巴    

配合部门: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河长制”相关管理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各司其职,严禁相关单位间出现“踢皮球”现象,整改取缔非法排污口,规范好正常排污口的监管工作和完善相关工作。抓紧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确保完成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目标。

(二)强化联合执法,健全长效机制。入河排污专项整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肃对待、主动抓整改,形成指挥高效、运转有序、组织有力的整改工作体系,合力执法,严厉打击违规排放污水行为,切实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公众参与。把整改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好治污主体责任实行流域管理与区管理紧密结合,整治结束后,及时形成总结,巩固成效导向,坚持新增入河排污口依法审批制度,严禁出现违规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健全举报制度,建立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涉及入河排污违法行为。深入宣传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有关政策和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特此通知。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

2021210

责任编辑:城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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